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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犹如支撑整个大厦的主要支柱

  
  在亚当·斯密看来,“同情”是社会道德的基础,从“同情”的机制中推导出了一种旁观者的正义来。在亚当·斯密看来,旁观者具有了超越自然与人为的特性,而成为一个纯客观的中立的角色。旁观者的正义是一种自然的正义,但这种自然正义又不同于自然法意义上的正义,而是一种为人所特有的自然和消极,因为在其中掺入了自由正义的因素。

  
  亚当·斯密认为,正义绝非意味着“慷他人之慨”,它仅仅意味着“不为恶”。在亚当·斯密看来,私人产权受到正义法则的保护,自由贸易将带来互惠,个人寻求自己收益的同时会增加国家财富。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过程中,要受道德理念的约束,不要去伤害别人,而是要帮助别人,这种“利他”的道德情操永远地种植在人们的心灵里。

  
  亚当·斯密认为,社会发展需要获得协助,要从别人那里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必须给别人以他所需要的东西。但是不能只依赖他人的同情心或利他主义,还要靠激起他人的利己心来实现。作为一个经济原动力的“利己心”,同时也是一个经济交换的基础。于是,就有分工、有交换、有价值、有货币等等现象产生。人们在“利己心”的支配下做各种劳动,从而构成了私人财富和社会财富的源泉。将利己心看作人的本性,将经济活动看作“利己心”作用的结果,实际上反映了一切经济现象是客观的,都受某种自然规律的支配。

  
  〔观点解析〕

  
  18世纪初期,英国可以说是欧洲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不仅是世界贸易的中心国,尚且是领先其它国家的工业国,这必然给亚当·斯密的思想打上时代的烙印。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所阐述的主要是伦理道德问题,《国富论》所阐述的主要是经济发展问题,从现在的观点看来,这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前者为伦理学着作,它的出版使斯密享誉学术界;后者为经济学着作,它的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起点。这两部书都是当年他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道德哲学课程的成果或讲义。斯密本人把《道德情操论》看得远比《国富论》重得多,而且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心血都倾注在《道德情操论》的修订与完善上。从1759年首版到1790年去世,斯密对《道德情操论》先后进行过6次修改,而《国富论》恰恰是在修改《道德情操论》的过程中完成的。这说明,《国富论》是《道德情操论》论述的思想的继续发挥,是用伦理学的知识和价值基础对经济现象的再分析。《国富论》研究的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和法律问题。亚当·斯密以“人性”为出发点,把普遍性带入了经济学的领域,把当时零星片断的经济学学说,经过有体系的整理,使之成为一门分门别类独立于哲学的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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