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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人权,不容践踏

律师人权,不容践踏


王科峰


【全文】
  
  一、并非天下奇闻:律师在人民法院被打

  
  据网络媒体报道,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接受杨柳委托,指派律师文永泉、刘桂英为其为其涉嫌诈骗一案辩护。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原定于2011年1月24日上午9点30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直到11时许法院才开庭。当黑龙江佳旭律师事务所二辩护律师和有其他旁听律师、实习律师共八人准备进入法庭时,法警阻拦,不让其他6人进入法庭旁听。双方引起争执,法警要求出示证件。法警队队长闻讯赶来,出口国骂“律师是他妈个X”,并对辩护律师文永权殴打。其余律师阻止,数名法警围上来对几名律师殴打。接着该院刑庭庭长介入,先收掉文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又引起双方索证纠纷。一名法警怀疑准备旁听的女律师荣敬朋对殴打事件进行录像,就对其进行殴打并抢夺其手机。该女律师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在法警得到了告知的情况下也没有停手,有引起数名法警围殴。后来法院锁上大门,公然限制数名律师的人身自由,男法警并欲对女律师搜身。还有另一辩护律师刘桂英也受到殴打、惊吓,最后导致该女律师流产。事件一波三折,步步升级,造成严重后果。

  
  看到这则消息时,笔者对被殴打的律师深感同情,眼泪情不自禁,夺眶而出,同时也无法抑制内心的怒火。这种令人发指、痛彻心扉的野蛮暴力事件竟然发生在公民心中神圣的殿堂——法院!这种藐视法律、践踏人权的行为竟然是由人民的司法卫士——法警所为!试问,作为律师的公民人权何在?尊严何在?以守护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权和维护正义为天职的法院,如何面对赋予你权力的公民?

  
  二、谁是最大的受害者

  
  笔者想起2010年4月发生一起同样的法警殴打律师事件,盛廷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宋玉成律师在黑龙江高院遭法警殴打和扣押。律师人身权利及其他执业权利屡屡遭到侵犯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可是,在我国这样一个追求法治、追求司法文明、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国度,为什么却屡屡发生着人权践踏事件?

  
  当律师人身在法院这个地点,在工作时间,受到法院工作人员非法攻击和伤害时,其受害者不仅是律师个体,笔者认为最大的受害者是中国的法律、中国的公众!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和肇事者身份三者结合,给社会传递出的信息是,执法犯法,既败坏了体现正义与善良的法律,又侵害了为公民个体维权的辩护人、代理人。试想,把屏障打倒了,最后受到冲击、受害的必是每一个个体当事人!律师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又怎样去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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