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作品〕
托马斯·霍布斯一生着述很多,涉及到哲学、法学、文学、历史等领域,主要哲学着作有:《利维坦》、《论物体》和《论公民》等。
〔主要思想〕
霍布斯是继培根、笛卡尔之后一位富有开拓性的伟大的思想家。他在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创制比较完善的机械唯物主义哲学体系,并鲜明地提出了无神论思想,也是近代资产阶级社会国家理论的创立者之一。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历史上,托马斯·霍布斯的哲学、政治法律思想曾经起到过积极进步的作用。
霍布斯的哲学和政治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论物体,根据机械运动法则解释各种自然物体和现象;二是论人,从机械论观点出发,研究人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解释人的感情和欲望,推演出对人的精神现象的解释以及人性的基本原则;三是论国家,从自然法状态出发,进一步推演出国家产生和存在的原则。
霍布斯把物体作为其自然哲学研究的对象。在霍布斯看来,物体就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思想而客观存在的东西;它占有空间,能够为人们的感官所感知,或被人们的理性所理解。物质是永恒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不能增加,也不能减少。霍布斯强调,世界统一于物质,除了物质实体以外,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任何非物质(精神)的实体。他从机械唯物论出发,推导得出了无神论的结论。在霍布斯看来,机械运动是普遍的、绝对的,人不过是一架自动机,心脏、神经、关节都是人这个机器上的不同部件,它们不停地做机械运动。在认识方法上,霍布斯拒绝采纳培根的归纳法,而更重视几何学所运用的演绎法。他强调,几何学是一切科学的基础,要以几何学为模本,从一般的公理出发,按照一定的规则,推演出一切知识。对霍布斯而言,一切思想来源于经验,或者具体地说,来源于感觉经验。这使他的经验主义认识论带上了某种程度的唯理论色彩。由于这种机械论的缘故,霍布斯难以将无神论的立场贯彻到底,从而走向了自然神论。
霍布斯从机械论观点出发,研究人的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解释人的感情和欲望。与其他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一样,霍布斯认为,人类原先处于自然状态之中,人人平等。他认为,人首先是一种“自然物体”,因而人的“自然本性”支配着人的思想和行动,人的“自然本性”也就是人的“自然权利”。这种“自然本性”不仅指各种自然的能力,也包括“自然情欲”,人的本性就是自我保存,趋利避害,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在他看来,每个人的天性中都包含有造成互相争斗的根源:人们为求利而竞争,为安全而猜疑,为求名而侵犯别人。在“自然状态”下,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人对人就像狼一样”的战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