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辛亥革命与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开端
政治现代化是政治由传统走向现代的一种目标和过程,是多因素的交融的变迁,主要包括三个重要维度:政治形式合法化、政治结构理性化、政治行为多元化。辛亥革命是“对一个社会居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和神话,及其政治制度、社会结构、领导体系、政治活动和政策,进行一场急速的、根本性的暴烈的国内变革”,[6]取代了千年“帝国”,抉破了王朝的循环更迭机制,终结了皇权专制,是中国社会新陈代谢的结果,使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走向合法化、合理化、多元化。
(一)民主共和的选择与中国政治统治合法性的革新
政治合法性是任何统治者面临的首要和根本性问题。辛亥革命以暴力推翻了帝制,代之以中华民国,标志着人民主权时代的开端,它不再是改朝换代的历史循环,用“人民民主”的现代合法性取代了“天命王道”的中国传统合法性,是对中国传统政治价值的一大突破。中华民国是“普天之下,莫非民土”、“率土之滨,莫非国民”,从君之主到民之主,临时政府无疑确立了一个“单一的、世俗化的、全国性的政治权威”替代了传统王朝“更替宗教、宗族的政治权威”;[7]民主共和建构的法理型政治权威,它的正当性来自于人民的选择,来自于法律和章程的明文规定,是对中国政治文化的一大创新。辛亥革命是“推陈出新”,民主共和是一条新与旧、古与今的分界线,是一种新的社会政治文化、社会心理和时代意识。它不仅塑造了一种新的政治形态,形成新的政治理念,而且把中国带进民主国家之列,是中国走向现代政治的新纪元。
(二)宪政共和的实施与中国政治结构合理性的重构
政治结构功能合理化是政治现代化的主题。辛亥革命结束了“朝代国家”形态,而代之以一个“共和国家”的形态,带来了国家政治结构千年未有之大变动。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制度变革是政治现代化的根本。皇权是传统中国社会的中心,专制是传统政治的基本特征,尽管社会结构有所分化,但政治角色混杂,社会职能混合,无法有效应对社会分化和变革的需要。共和国的建立,宪政实施,中国出现了政党、国会、总统、司法等新的制度形态,形成了五权分立的政治架构;选择了总统制、选举制、任期制、多党制等现代政治形式;出现了专门化职能机构,法律、军事、行政和科学等具有特殊功能的领域从传统的政治领域中分离出来。辛亥革命把政治革命和民主革命并举,共和、宪政的践行彰显中国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的理性化,国家的治理成为社会所有成员的共同事业,开拓出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