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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之剑,只因正义而舞

  

  一般形式主义法学认为,政治问题应当以法律推理的方式加以理解,也有观点认为“法律的规范世界会在无用的修辞学中变得什么也不是”。作者认为上述两种主张都是对政治和法律关系做比较简单化的理解,实际上二者关系要更加复杂。洛克林指出,我们不能将法律理解成为纯粹经验性的现象,这如同不能将法律理解成为命令的概念一般。将法律仅仅看做是权力关系的体现,并没有“抓住法律实践的复杂性特点”。人类千百年来对于正义的追求恰恰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在回答我们为什么应当遵守法律的场合,更是如此。洛克林引用阿得曼托斯的话,指出了理解法与政治关系的立场和方法: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层面上,法律无法与实践截然二分;而且在规范正当性的角度,法律规范背后所蕴含的价值也无法与政治理念完全分离。诚然,在很多场合法律是政治的外衣,但是也不可否认法律也构成了政治的界限,法律可以对权力行使的方式进行建构与制衡。洛克林认为这才是探讨法律和政治关系的“最佳立场”。(P18)


  

  为了进一步界定二者的关联,马丁洛克林再次重申了其规范主义的立场,他认为:“政治与法律可以理解成为在创造与维持规范性世界活动的过程之中,分别承担重要作用的两种角色。因此,在这个时候,我们有必要将讨论的话题移转向规范化的世界是如何建立与维系的了。”(P19)为了论证规范主义的哲学基础,作者首先从哲学角度出发,论证人类有关客观世界的认识是不确定的,“认识世界诸多方法均是建构性的”。并且进一步指出,“我们仅仅通过这些解释来了解世界,一些特定版本的真实性并没有得到过检验,因此其是否与现实中的世界相一致不得而知。探知原原本本的实情可怕但不可避免,不过有时也徒劳无益。”因此,我们很难把握究竟什么是真实客观的事实。接着作者切入正题:政治和法律的世界都是我们创造的世界。我们创立了一个规范的的世界,可以使我们拥有正确与错误、合法与非法、有效与无效的世界。


  

  在政治学说历史上,马基雅维利的政治理论对规范主义政治学说构成了最直接的挑战。本书作者不惜笔墨对其进行了另一种规范主义的解读。洛克林指出,马基雅维利的重要作用在于为我们提供了政治作为管理国家艺术的现代理念之基本元素。对于这位富有争议的政治思想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狡猾、虚伪、残忍、邪恶、魔鬼”。然而,洛克林指出马基雅维利的贡献在于打破了政教合一传统下神学政治的等级秩序。马基雅维利将社会统治方式分为法律治理和武力治理,“但是前者根源于人的理想,总是不够充分,统治者偶尔要求助于后者,其建基于动物的本能”。作者还引述了柏林对马基雅维利政治学说的自由主义解读,即“马基雅维利的天才不在于他非道德或科学地研究政治,而在于他认知到基督教的美德与异教世界是两种对立的价值体系。马基雅维利的目标在于促进异教世界的价值,倡导重返古罗马时期那些野心勃勃而又胆大妄为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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