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老兵新传——《剑与天平》读后

  

  四、何去何从?——一点遐思


  

  那么,既然无法逃避政治的纠缠,我们应当何去何从?是否以犬儒的方式任由爆炸的各种披着权利主张外衣的政治诉求和纷争继续肆虐,由充满个人偏好的法官相对不受硬性约束而任意裁断?是否任由各种权利主张藉宪法与人权之力,绕过立法程序,径行变更原有的法律秩序,而又引向一种无法以“天平”来描画的伪“正义”图景?相信不少学者依然会给出相对肯定的答案。这种情形若进一步发展,欧美法治环境中的法院很可能倾向于建立一种被动的贵族统治,一种反诗性的诗性政治[13]:在内容上相当的个人主义、汲汲于欲望的正当化和各种功利计算;在裁断上却非常的贵族化,变幻不羁的个人司法哲学伴随着英雄般的法治理想色彩,主宰着判决的内容。确定性或可预期性土崩瓦解,“正义”的基础被抽空,法治的架构摇摇晃晃,而新的各种政治交易、结盟、攻讦和体系性的不公将在司法分支下再次生成。一切并未实质改变,损害的却是作为法治基石的规范预期和权力制约价值,以及对正义的信赖。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法治的本有愿景,正是在波谲云诡、桀骜不羁的政治权力变幻中,确保社会秩序的基本平衡和可预期性,让争端各方建立对正义的最终信赖。前哲先贤苦心孤诣划出的飞地——代表公平、理性而相对抽离于政治过程的司法分支,终于要日益直接地面对“诸神之争”式的现代多元政治冲突了。审议、公共治理、回应型法、参与民主等今天早已屡见不鲜的主张,只能消融部分政治纷争,或许还会出现更多的程序性和技术性争端。答案可能在哪里?


  

  其实,这一切的发生应视为原先(通过立法分支)集中解决政治分歧的设想,受到了实质性的冲击。一旦议会斗争相对定型,既有集中解决政治分歧的场域被相对格局化、秩序化,成为某种定态的运动,不断新生而又活力澎湃的政治诉求就要寻找新的出口。原先一度作为“避风港”的法律(在议会立法时代以前,法本身就充满了政治色彩,洛克林教授准确看到了这一点),现在又需要直接面对这一切了。严格来说,“权利政治”并不是一片新大陆,在罗马法复兴运动的中晚期,以jus为中心的法权体系内就充满了政治性的价值张力;而在“欧洲公法”时代,维多利亚(Francisco de Vitoria)等学者更是通过诉诸既有的万民法(jus gentium)、正当原因(justa causa)、通行自由(jus peregrinandi)和由教会法学挖掘的精神权力(potestas spiritualis)等概念,处理了为数众多的国内外政治问题。在当时是jus体系中,就如同今天的right体系一样,蕴含着大量的政治价值和诉求,而且在一元化的表象之下蕴含着教派和学派之间不可调和的多元性。从这个角度说,“权利”已是老兵,这不过是一部“老兵新传”而已。极尽丰富的权利变迁史也许已经为解决“新兴政治诉求——法秩序确定性”之间的张力留下了参考答案:如果为新权利的上升、承认和固定留下一条可辨识的公共轨道,通过学说论争、公共审议、阶段性共识及体制性的信号释放等机制,一来使新权利在进场过程中赢得某种平衡,将结果性的天平图像转化为过程性的天平图景;二来留足缓冲地带,让“新权利进场”本身也具备可预期性,则这种来自政治领域的新鲜血液也许倒将使我们的法律体制更为健康,从而缓解洛克林教授的深切顾虑。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