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学教育研究数量与质量

  
  上面的分析已表明考察研究生培养质量不能局促于本学科甚至教育圈。而坚持这一眼光更进一步,我们还会发现,由于近年来中国的社会发展,高等教育,甚至研究生教育,如今对许多人来说,几乎是一种社会福利或准福利了。我个人并不赞同把高等教育视为社会福利,人人都有一份。但问题不是你我是否同意,而是社会上有许多人已把或正在把高等教育视为一种类似福利、要求国家和社会向所有公民普遍提供的东西,因此,过去10年来社会对研究生教育有一种逐渐增长的消费需求,而不论消费者是否真的打算并适合从事科研和教学。在此我不讨论这种消费需求对不对,是否理性;甚至我愿意承认其中有不理性的、机会主义的成分。但问题是面对这种需求,教育能怎么办?若有人感觉自己因“文革”失去了高等教育以及随之而来的其他机会,因此希望并强烈敦促自己并不打算从事研究教学的孩子考研和考博;有人恪守传统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理念,不管自己有无能力从事科研和教学,还是希望读研,拿个文凭留在手中;还有人为了便利自己在官场或学界晋升,想有个研究生文凭。怎么办?这种需求并非少数。教育是否有某种义务满足这种需求?我说没有;按照传统教育定义和我们根深蒂固的教育信念,不应当,甚至感到讨厌。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目前的研究生筛选机制根本无法有效甄别各类考生。怎么办?换用其他机制又很容易引发社会对公正的猜疑。这种社会需求和种种相关的社会心态事实上都在塑造着中国的研究生教育。而且,这些需求真的一点合理性、一点点社会效用都没有吗?教育真的不应有而且真没有满足诸多个体这种小小的个人幸福(包括虚荣心)的社会功能吗?

  
  我完全同意,教育界应当以培养更多高质量学生为追求,甚至是信仰,并以此判断一个教育体制、一个学校或一位老师的优劣。但对于社会来说,这个标准是不够的或如今不够了,更非惟一的;甚或社会主要不应采取这个标准,标准应当是教育对于整个社会的福利。对社会来说,教育的意义总体上是功能性的,工具性的。

  
  二、数量的问题

  
  研究生教育扩张,从社会角度来看,有收益,但也要坚持从这个角度,考察这个收益的成本或代价。不能“一好遮百丑”。

  
  最明显的问题是,由于相当数量不打算也没能力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人进入了研究生群体,这使资源本来就紧缺的高校和教师无法集中资源培养真正有能力、有潜力而且有意愿从事教学科研的研究生,并因此不利于对于中国研究生教育和科教兴国具有决定性和指标意义的顶尖人才培养。这是我最担心的。还有一些高校或其中某些学科(特别是一些广义的文科)放松甚至可能是没有标准,招收了一些缺乏基本学术资质的官员、商人或其他人士读研、读博士,成了变相的买卖文凭,败坏了学风,败坏了教育。目前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批评意见,大多集中在这两方面。我都同意。

  
  但从社会角度来看,问题更大,更多。问题之一是社会资源浪费。研究生数量剧增,不打算或没能力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人进入了研究生群体,他们耗费数年时间学习自己不感兴趣或强迫自己感兴趣或是伪装感兴趣的知识或技能,加上他们为考研支付的时间和精力(有的连考多年),这是相当大的社会成本;不仅他们本人或家庭为此支付了时间、精力和金钱,还有社会失去的他们若就业可能创造的财富。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研究生是公费的,这意味着纳税人(部分)支付着他们的学习费用;即使是全自费,从社会角度看,也同样耗费社会资源。在中国这样一个还不能算很富裕的社会,这种耗费值得痛心。

  
  但人们更经常忽略的是研究生教育扩张对教育功能的另一种伤害,并因此是另一种社会资源浪费。这需要我们理解研究生特别是学位制度的一个重要社会功能——信息功能。如果仅仅是为学习知识,哪怕是考虑规模效益,也未必需要办大学、办研究生院,设立各种学位。大学和研究生教育制度以及相伴的学位制度有其他重要的社会功用。功用之一是节省劳动力市场的交易费用;特别是随着社会人际关系的陌生化,更需要劳动力产品标准化,而大学、研究生教育以及学位制度本可以向劳动力市场提供一些基本信息,大大节省市场上选择人才的成本。

  
  用人单位可以借助学历和学位大致或初步了解求职者的基本资质,缩小自己的筛选范围;求职者同样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而节省费用。研究生教育数量剧增,平均水平降低,特别是研究生知识和能力严重参差不齐,研究生和相应的学位制度的信息功能就弱化甚至丧失了。这种状况如今在中国和国际上都已出现。至少在某些行当,如今用人单位不再简单看学位,还看重甚至更看重本科是哪个学校,看重研究生毕业于哪个学校、哪个学院、哪个专业甚至哪位导师;许多人曾经迷信“海龟”,如今对“海龟”也不再那么盲目迷信了,道理都一样。当丧失或部分丧失了这种功能后,研究生教育的学位和学历对社会就意义不大了,而只是或更多是对自己有心理暗示和满足的符号。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