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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集团与腐败

利益集团与腐败


王窦佳


【全文】
  
  “利益集团”这个概念近年来开始在学界走红,是国内学人从西方理论中引入的一个分析工具。利用利益集团理论,学术界得出了一系列有意义的结论,有助于我们认识改革所带来的复杂社会现实。

  
  国内对于“利益集团”一词的看法和态度,大都在于纠正以前在规范意义上作为贬义词的用法,在正视其现实意义后,主要作为一种理论分析工具来使用,而利益集团作为一种现象也得到大多数学者的肯定。

  
  但是,即使在这种实证主义立场上的理论研究,中国的学者也摆脱不了过分依赖西方理论,脱离中国现实的弊病,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理论实践在中国的情况类似,他们熟读西方理论着作,熟悉西方理论界的热点和讨论主题,并把西方的语境移植到中国,试图以此理解中国现实,解决中国问题。

  
  社会经济改革,并不象以前想象的那样简单,只是个经济问题,它实质是一项社会变革,那么中国的经济改革所对应的,就不只是关于市场经济的学问,它对应的应该是政治经济学。所以中国的学者引入了西方热门的新制度经济学,通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成果来分析中国社会和改革,并提供政策建议。利益集团作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一同进入中国理论界,利益集团作为一社会现象,也得到正视。

  
  在国内关于利益集团的研究中,利益集团的意义体现于两个方面,其一在于利益集团对公共政策的影响,通过这种影响途径来理解现实;其二在于利益集团对政治民主化的影响,以及它对于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意义。第二种意义上,对利益集团给予了正面评价,它甚至进入政治变革的路径认识中:这个社会产生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围绕公共政策博弈,并形成博弈规则,宪政民主也就产生了。

  
  这种探讨是符合新制度学派的理论的,然而它却不符合中国现实,由利益集团而产生的美好想象却是一种幻觉。我们从利益集团的定义开始:“因兴趣或利益而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这些共同利益的人的组合”(阿尔蒙得),就是利益集团。按新制度学派的理论,利益集团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因为只有市场经济才提供利益的多元化格局,并提供共同利益者之间的联系渠道,从而产生利益集团。制度是关于人们之间社会关系的规范,在存在政府和制度的情况下,利益集团必然通过影响政治过程来影响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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