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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主动型巡逻——以指令式巡逻为中心

  
  
  
  
  
  
  
  
  
  
  

  

  
能保持高昂士气和团队精神

  
对从事一般巡逻的警力单位士气易产生负面影响

  
能提高培训水平促进技能发展

  
一般巡逻任务警力所覆盖的面会受到缩减

  
对委派的任务会产生高度使命感

  
影响了警官的职业能力发展

  
对公共利益具有积极作用

  
不容易引起公众对工作的注意力

  

  (9)国外开展指令式巡逻的实验以及评估效果简评

  
  在1970年代到1980年代之间,美国的警务尝试了许多重大的实验历经了许多革新,有了显着的成长和发展。尽管多数试验经过设计、实施、评估、修正、改良之后发现改革不可行之处远远多过了可行之处,但是有许多第一手经过检验的巡逻措施仍能得到广泛的借鉴。

  
  在堪萨斯试验和印第安那玻利斯试验中,警方采用了区域针对型的指令式巡逻,针对的地区是黑人聚集区域,毒品枪支犯罪泛滥、居民对警方的积极性巡逻方式表示支持。

  
  在暴力案件集中高发地段使用指令式巡逻,指定警官在特定的区域内对嫌疑活动采取主动式的盘查。承担这一巡逻任务的警官可以不接处电话警情。美国此类巡逻主要被用于打击涉枪犯罪或是对热点地区的犯罪问题加以遏制。在使用上具有特殊性和专门针对性。

  
  针对犯罪高发地段处所以及热点地带使用指令式巡逻被普遍认为是最具效能的控制犯罪的工具。由于在堪萨斯模式实验中,使用指令式巡逻得到了很好的效果,这种巡逻模式在印第安那波利斯也得到采用,其中最普遍使用的具体方式是以交通检查要求停车检查(traffic stop)。这种巡逻模式一般包括在给定的地域范围内增加警员数量并且增加警察与公民的接触次数。理论上,频繁的增加以交通执法为名义的执法力度,会增加一般震慑效果。而指令式巡逻是对高危险地段针对有嫌疑的个人进行盘查,将重点由一般震慑策略转换到特定震慑策略。印第安那波利斯调研提供了对一般震慑策略与特定震慑策略的实证比较研究。由于在巡逻执法采取了两种不同的策略,在两个警区使用两种不同的巡逻战术:一种是采用一般震慑的方式,采取安排大量警员以交通检查名义拦截人员车辆并开出交通罚单,在大约100次盘问中能实施一次以涉嫌构成重罪而实施的逮捕;另一个区实施的是目标特定的震慑策略,派出数量相对较少的警员拦截盘问数量相对较少的人员,但是在每100次盘问中实施的逮捕数要高出3倍。后者巡逻时接到的任务是只针对有特定嫌疑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不需要对方有交通上的违法行为。另一项于九十年代早期由劳伦斯W. 谢尔曼主导实施的堪萨斯试验中也使用指令式巡逻策略,要求巡逻警官专门收集非法枪支,在单个暴力犯罪发案水平高的警区内增加交通执法。巡逻警官不需要接处求助警情而是代之以在小范围内专门化地巡逻,巡逻警官得到的指示是巡逻重点是确定可疑的非法携带火器人员并且收缴这些武器。巡逻试验的结果令人为之侧目。非法武器的收缴率增加了65%,而开展指令式巡逻的区域内涉枪犯罪降低了49%。在这些活动中,大量枪支被检查收缴,而相关涉枪犯罪显着降低。在承担试验的警区,伴随65%增量的武器收缴数的是50%数量的涉枪犯罪案件数下跌。而仅仅是采取普通日常巡逻的警区,发生涉枪收缴数量略微降低,而相应涉枪犯罪小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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