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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主动型巡逻——以指令式巡逻为中心

  
  如果我们调整巡逻策略改被动式预防巡逻为主动式巡逻,以国外指令式巡逻为样板开展专门性的以主动出击为主的巡逻工作;那么就有必要将巡逻警力区分为日常接处警情和专门从事盘问检查力图实现打击的警力;后一种专门开展指令式巡逻的警察属于分局一级巡逻指导部门直接领导,执行特定的专门巡逻方案。

  
  (6)指令式巡逻中的高见警率巡逻与低姿态巡逻

  
  高见警率可以通过高调巡逻方式实现,营造出警察无所不在的印象。决定是否采用高调巡逻的关键因素是巡逻所意图震慑的犯罪是否容易受到特定区域警察数量增加这一因素的影响。应当先建立某些与特定场所相关犯罪的与巡逻警力数量之间存在关联的预设,然后依据同一区域内该类犯罪报案数量与实施高调巡逻之间是否存在数量关系作出稳定、长期定量分析,并实时跟踪改变预设。认真研究巡逻中受见警率影响的犯罪种类。

  
  常用的提高见警率的具体手段有:在特定时间内投入额外超过常规数量的警力,尤其是在市政城区中心投入步巡,投入警力的要点是保持投入警力规模、着装警力与便衣警力的构成比例、步巡活动区域以及频率必须经常变换。

  
  相对以高见警率为目的的高姿态巡逻,意图实现低见警效果的低姿态巡逻的目的就是对实施特定犯罪人员产生威慑感。国外警方巡逻中常常采用的方式就是使用警察圈套的战术抓获那些欠缺作案机会但不缺少犯罪意图的现行犯。

  
  国外巡逻警务中低见警巡逻主要用于制止性侵害犯罪、偷盗机动车、砸碎窗门盗窃车内物品、街头抢劫等犯罪;便衣巡逻掩盖身份方式主要是装扮成递送员、运货人这类方便随身携带可随时移动的交通工具的职业。

  
  高调巡逻与低姿态巡逻分别起到震慑犯罪与威慑犯罪人的作用;但是两者都只是针对相似特定犯罪类型的巡逻措施,并不能取代日常的常规巡逻。两者的实施都需要调动大量的资源并作出细致的前期分析。在巡逻警务中都作为一项专门化与补充式的巡逻策略得到运用。

  
  (7)指令式巡逻适用的限制

  
  另外指令式巡逻的缺陷或者说自身限制在于:专项巡逻地域越大则打击效果越差、耗费的巡逻警力越多,容易造成顾此失彼,目标区域锁定范围过大指令式巡逻效能将会降低直至和普通巡逻没有区别;其次由于警力使用投入大,因此不能连续使用,即使执行小范围的指令式巡逻也只能是交替警力进行;最后指令式巡逻的效能严重依赖于犯罪分析工作的水准。

  
  (8)指令式巡逻的利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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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化巡逻利弊点

  
有利点

  
不利点

  
责任分配明确

  
存在专门化巡逻单位与一般巡逻警力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问题;难以保持至会上的统一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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