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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的女生真的就懂法吗?

北大法学院的女生真的就懂法吗?


张志成


【全文】
  
  今天在网上看了一条帖子。帖子说,某北大女生称火车站手机拍“领导搞特权”险些被拘。读了之后,颇有感慨:北大法学院也许真的没有给自己的学生提供基本的法律素养或者法律理念。

  
  帖子大概内容是,北大某女生“从天津坐火车,检票进站后却被警察拦住不准上车,也不说为什么,就拦着大家,说等会儿才能上。然后举目忘了一下,发现站台上沿着一步电梯到软卧车厢之间被隔离出了一条大道……顿悟!应该是所谓的“交通管制”之类吧!果不其然,在等了数分钟后,一些衣冠楚楚的领导们从电梯上徐徐走下……站台上,一边是趾高气扬的领导们,一边是像我这样提着行李在寒风中等待的普通乘客。观此情景顿感很“中国”,于是下意识的想拍一张……结果,手机刚拿出来,就有一位警察大叔冲过来冲我喊:你拍什么拍,把手机给我……另外一个便衣叔叔也走过来了,让我先别走了,把手机交给他们,再跟他们走一趟……”再后来就发生争执。最后以警察认为该女生“什么素质”和该女生认为自己遇到了“暴力执法”而结束。

  
  这位女生不仅把他所遇到的警察执勤、执法和城管“掀翻”老大爷的摊位的执法行为混为一谈,而且还竟然建议同学“引以为鉴,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悄悄拍”。这位女生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没有法律素养。毕竟,北大法学院的吗(如果帖子信息属实的话)。可惜的是,从她的描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脑子确实没有基本的法律素养。当然,也许脑子里充满了我们法学院各位可爱的老师们灌输的自由、平等、博爱,但却显然完全没有秩序、安全和管制这些基本理念。

  
  就从这位女生摆出的三条理由看吧。这位小学妹执着地认为,为什么不许拍照?——当然应该允许。“第一:火车站是公共场所,并不是什么保密机关,我完全有权利拿手机拍个照。”岂不知,你自己认为自己手里拿的是手机,对于执法者它到底是什么?你能理解吗?在执法者非常短的时间内、复杂的情况下,他有可能认为也许它就是武器,也许它就是其他可能造成危害的工具,对吗?“第二:就算是特殊情况不许拍照,也应该事先告知,或者事后善意提醒,他并没有权利就因为这个拘留我。”警察在执行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任务时,不必事先告知理由。因为管制和安全执勤任务的有关信息一般是需要控制的信息。他会告诉你,待会美国总统要来吗?既然警察已经拦住了你,自然是要求你保持在原地不动,而且不能做出任何看起来可能引起误会的举动。顺便说一句,警察的是“权力”,而不是“权利”。“第三:如果我违反了那条我“不懂”的法律,请他明确告知,如果他讲得出来他可以把我押走。”如果一个公民违反了交通管制规定,扰乱安全保卫秩序,警察有权先处置,再告知,而不是什么要“明确告知,然后再把人带走。”现场当然不可能允许这样做。这难道不是法律常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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