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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件的蝴蝶效应

公共事件的蝴蝶效应


司马当


【全文】
  
  近年来,几乎所有的公共事件都会产生蝴蝶效应,这使得不少地方政府不得不对不听话的媒体一再打压。杨佳案、周正龙案、邓玉娇案、李启铭(李刚之子)案,直到前不久的钱云会案。明明只是一起稍有新闻价值的案件,经媒体一折腾,便翻出深藏在案件背后的恶臭来,引发一场场“政治地震”。

  
  这不,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为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被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按说无论时建锋被判无期徒刑是否合情合理,但在中国目前司法状态下,真的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我们那些被“政治”了的司法机关,每天做出的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判决可能已不计其数。而时建锋毕竟在高速路上逃费了,比起那些无辜者被当作杀人犯给枪毙的案例,他真的没什么冤可诉。

  
  可就有人不依不挠,按照平顶山中院判决认定的事实,推算出逃费车辆即使一分钟也不停止的跑,并且按每公里收费为1元计算,那么每辆车每天也需跑7666公里以上,合每小时320公里。这就是说在平顶山市的高速公路上,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平均时速不低于320公里,已超过了高铁的时速。

  
  说平顶山法院判决有问题也就罢了,可偏又有人揭出了主审法官的“官二代”身份,并说他是从法警直接提拔到审判员的位置,说人家的法学硕士资格是“野鸡大学”给颁发的。其实,现在的许多法院院长都不知法为何物,你还指望审判员有正规法学院的毕业文凭或法官资格?

  
  法官的问题尚在处理,这边又冒出了“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时建锋签订合作协议的事”,该协议约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看来这“假军牌”并不是真的假。

  
  “军牌”的真假现在还没听说有人去调查,立马又有人对高速公路收费的合理提出了质疑:我们以前交养路费,现在交燃油税,政府理所当然地应当提供良好的道路给我们通行,现在倒好,税照交,费照收。二级三级公路烂得不能走,一级公路还要收费,高速公路就更不在话下。有消息说,全世界收费公路大约为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收费公路的70%。许多国家的高速公路都不收费,而在我们中国,上高速公路的第一件事就是伸手要钱。

  
  还有人翻出了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烂帐,说首都机场高速当初是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的,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1993年开始收费,至2005年底已累计收费32亿元。估计剩余收费时间内还可收费90亿元。这政府“收费站收费还贷,贷款还完即自行撤销”的承诺为何不能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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