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本案属于“继承纠纷”还是“共同共有纠纷”?如属继承纠纷,则根据我国《
继承法》的规定,本案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期限,法院可适用该规定驳回其诉讼请求。如属于共同共有纠纷,则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将得到法院的支持。
【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对位于滨江的土地和房屋享有共有权并要求分割,而其主张共有权利的基础就在于其享有并实现继承权,故原告是否享有继承遗产的共有权及权利份额的多少等仍受《
继承法》的调整。而根据《
继承法》第
八条的规定,本案早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期限,故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未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