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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中国古代狱政文化的基本精神

试析中国古代狱政文化的基本精神


崔永东


【摘要】“仁道”精神与“教化”精神构成了中国古代狱政文化的基本精神,并且在尊重人的生命价值、以同情和怜悯的态度对待监狱行刑及罪犯改造等方面与现代的“人道主义”也有相通之处。这对我们今天建构一种体现人道主义精神的狱政文化也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狱政文化;仁道精神;教化精神
【全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宪法学发展的重要成果之一是更新了传统的宪法学理念,逐步确立了适应社会变革的合理的宪法学理念,使宪法学的学术性与价值性获得了较为广泛的认同。伴随法学界从宏大叙事到微观论证的研究转向,宪法学的研究也逐渐走向细微缜密的研究道路。通过社会个体价值的确立与弘扬,形成了“立足于中国、具有国际视野、以中国问题的解决为目标的”知识体系,使社会改革与变迁能够在合理消解内部冲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近年来,宪法学研究逐步形成了自身的学术脉络与主题,树立了历史意识、中国意识、问题意识、人文意识、规范意识和学术共同体意识。在价值趋向上突出专业化的特色,在研究思路上重视研究的专题性与规范性,在研究内容上逐步趋于本土化,逐步加强了宪法学基本范畴、基本权利理论、宪法文本与宪法事例等领域的研究,同时,在探讨中国宪法问题的过程中,提倡宪法学研究方法多样化以及宪法学的中国化趋势。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宪法学仍然处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的过程之中。


  

  第一,宪法学还没有形成有机的、具有内在逻辑的知识体系。面对社会转型中出现的大量宪法问题,现有的宪法学理论所提供的理论支持还显得力不从心,支撑宪法制度与实践的基础理论研究仍然存在着较大的不足,理论的解释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在宪法学理论研究中,西方与非西方宪政理论研究比例失调,对于非西方国家宪政经验的关注不够,对如何合理解决本土化与国际化冲突导致的知识转型难题策略不足。而在研究西方国家宪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工具主义的思维,忽略了宪法的目的性价值和制度背后的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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