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被跪狗,善?

人被跪狗,善?



小郭对蔡守秋先生的几点不同看法

郭永园


【全文】
  
  按:读罢蔡先生博文深感先生的对此事件的深度解读和生态文明关怀的精神,先生为世人的精神世界提供了许多的宝贵修正并试图重构,值得我等晚辈学习领悟。但晚辈对文中观点和表述有些许的不认同,斗胆在原文后加上愚见,以求教与蔡先生和各位同仁。

  
  郭永园

  
  第一,对狗的主人应该多一份理解和宽容,不宜对其扣上“践踏人类尊严”的帽子。狗的主人在其心爱的伴侣动物被车轧死后,在悲痛之初、激于义愤对压死其狗的司机采取了某些过激甚至在某些人看来是属于“侵犯人的尊严”的行为,对其进行适当的批评和教育是可以的,但这些行为不宜简单地扣上“违法”或“缺德”的帽子,更不宜上纲为“践踏他人的尊严甚至践踏自己同类的尊严”。无论是将狗视为主人的财产还是视为主人的伴侣,司机在狗主人居住小区附近的马路上压死了狗,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看,狗主人要求司机依其责任给予赔偿或赔礼道欠(狗主人认为给狗下跪是赔礼道欠的一种形式)是正当合理的。从现场情况看,狗的主人对解决这一纠纷提了两种供司机选择的方案,是司机自愿选择了“人跪狗”的方式,从面比较和平地处理好了这一纠纷。问题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化解?一味只求的“息事宁人”实则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也与传统道德文化相背离。能够如此化解纠纷和矛盾而不通过诉诸政府或法院,在“火气大、易燥动”的当今社会实属不易,社会和政府应该予以认可甚至支持。

  
  第二,对两名下跪的男子应该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对“人跪狗”的行为不宜视为“对人格的粗暴践踏”,不宜对其扣上“践踏本人人格尊严”甚至“践踏人类尊严”的帽子。狗作为人的伴旅和朋友,人应该尊重其生命和价值,由于自己的过失而压死了狗并对狗下跪表示忏悔,这不仅无损于其人的尊严和人格,而且更能彰显其人的人格和品德,这体现了人之异于动物的高尚和理性。从生态伦理和环境道德的角度讲,当因为其驾车过失而压死狗的事件发生后,通过“给狗下跪”向狗表示赔礼、道欠、致哀和忏悔,较之向狗的主人赔钱、赔礼或向人下跪要更加加符合人性、理性和生态文明。人性、理性和生态文明的标准何在?仍然是以结果正当性或者是客观为唯一的标准吗?司机勇于承认自己因过失压死狗的事实并自愿什么样的自愿?是否“当事人不能、不知、不敢”情形下自己作出的选择也算是自愿吗 选择“给狗下跪”这种方式来承担自己的责任,司机的朋友没有像某些习惯于“为朋友而两肋插刀”的哥们那样采取激化矛盾的举措而是能够理性地理解司机的选择并一同下跪表示对死者的哀悼,他们两人的态度和行为之认真和虔诚,应予理解甚至赞尝。不管他们当时“给狗下跪”出于何种想法和考虑,但客观上反映了当代人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爱护动物的态度甚至美德,政府和社会不宜对“给狗下跪”进行谴责,更不宜以“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将人对动物生命的尊重这种生态伦理观,歪曲或贬低为丧失人格、尊严、“要钱不要尊严”、“人穷志短”。人们有理由怀疑,这种表面上的尊重人的尊严,是否实际上是不尊重两名下跪的男子的人格。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