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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学子应聘企业法务注意事项

  
  第三,法务人员最好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近期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且将法务人员的风险提示写成书面报告,在分析法律风险的时候,一定要有法律学人的严谨和规范,决不能犯法律错误,而且要有论理充分、言辞恳切、让人信服的行文风格。写成书面材料的好处在于能让企业领导知晓法务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为企业所说做的贡献是什么,并且也会让企业领导在决策时候关注和知晓法律风险何在,便于企业领导事后想起法务人员所做的工作。再者,对企业领导而言,法务人员一定要多和他们沟通,沟通的目的在于,让企业领导在对企业做出决策时也把法律风险考虑进去,时常让法律风险预防深藏于心,时时记住企业健康运行的关键除了保证顺利生产外就是法律风险预防,这样,一个企业的健康发展就势在必得。

  
  但企业法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多是体现在具体的实例或是案例中,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一定在法务人员的选择上格外把关,而且,法务人员的水平直接决定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作为刚毕业的法科学子,应聘企业法务,所存在的劣势在于:一是实战经验不足,对于一个企业所关涉的相关法律纠纷无法分辨和妥善解决;二是对于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缺乏预测和预防;三是难以让企业高层领导认可自己,更难以获得其他企业人员的认同。我想,对于刚毕业的法科学子而言,所欠缺的也远远不止这些,但就是因为这些最为欠缺的经验导致了法科毕业生应聘企业法务难上加难。而且,企业也不愿意招聘刚毕业的法学学生从事法务工作,但是,如何改变这种窘境呢?

  
  首先,实战经验的欠缺本质在于法科学子缺少在校期间的法律实务演练和训练,在校期间的课堂学习多限于书本知识,但学子却难以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战技巧和技能,这就需要法科学子在校期间加强实务经验的获取。本身,寒暑假的实习就是一种最好的演练方式,但诸多学子却疏于好好实习,只是盖章了事。按照现行的法科学子学习计划,大一寒暑假,大二寒暑假,大三寒假,都可以去实践部门实习,大一的寒假很可能因为第一次出门在外,急于回家,可以不去实习,但是,在大一第一个暑假之际,少说也耳濡目染了些许法律启蒙之学,此时即可以去实践部门好好实习,这样,不仅可以积累实践经验,为以后积累工作经验,更可以为以后的法律学习奠定一定的良好实践基础,有利于以后更加有效的专业学习。按照我初步的设计规划,法科学子有至少四次的实习计划安排:1、大一暑假去法院实习;2、大二寒假去检察院实习;3、大二暑假去律所实习;4、大三寒假去企业实习;在多数法科学子都可以顺利实习的情况下,这几个实习期间完全可以保证法科学习获得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实务技能,便于其以后尽快转变角色,也便于其在求职上获得一定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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