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学子应聘企业法务注意事项
谭敏涛
【全文】
企业聘请法务人员的目的在于预防和规避企业在运行中遭遇的法律风险,除却企业在商业环境中遭遇的商业风险外,现今企业的法律风险弥足可怕,足以摧毁一个价值数亿的庞大企业。所以,多数企业都较为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但基于各类企业对对待法务人员的认知不一,导致一些企业有专门的法务人员,一些企业却只是在遇到法律纠纷时才聘请法律人员解决,这两种不同的策略方式各有千秋,但当前诸多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专职法务人员却是不争的事实。一般而言,企业各类对外对内合同、人员招聘、税费缴纳、财务账簿等等各种业务范畴无不需要法律人员参与其中。企业自身聘请法务人员目的就在于避免当类似事件出现后再找法律人员出谋划策为时过晚,防止法律纷争扩大化。法务人员如作为企业内部人员,可以随叫随到,方便使用,而且企业法务人员多半可以预防法律纠纷在先,处理法律纠纷在后。
于法科学子而言,应聘企业法务人员应予注意下述几点:第一,要对一家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各项规章制度有所了解,这个企业主要是从事何种业务的,自身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例如一家房地产企业,这个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风险多是以下几种:土地征用征收、银行贷款、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制图、建材买卖、房屋买卖、承包合同、转包合同等等涉及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业务,对这家企业所涉及计的法务类别,法科学子先得搞清楚,这样才能对症下药,也才能学以致用。如此,当企业面试人员询问法科学子相关问题时自身才能对答如流。
第二,以法科学子的认识和专业水平谈谈企业法务人员的价值何在?企业法务人员不像一般人员那样直接为企业创造生产价值,有时法务人员的价值在领导和其他人员看来,根本不值得一提,原因就在于,法务人员多是从法律风险的角度谈论商业价值,换做商业风险而言就是,法务人员多指出的是企业在运行中的不良和不妥之处,例如销售人员要签订合同,但法务人员却认为合同中有加重己方义务之条款,合同明显不公,不予认可这一份合同,那么在销售人员和法务人员之间即会产生矛盾。此时,法务人员的价值又如何体现出来呢?这就需要法务人员多和其他人员沟通和交流,多给相关人员讲解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危害何在?到时的损失何在?最终的代价何在?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如果在运行的过程中很少涉诉,多半说明这个企业的法律风险预防很到位。诚如,没人在幸福的时候想起律师一样,企业在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也不会想起法务人员,这就说明,企业法务人员的价值在一些时候难以具体体现出来,但企业大量涉诉或是矛盾纠纷丛生,这可能就是法务人员的失职。一方面,其他人员难以认知法务人员的价值,另一方面,让他们认知法务人员价值所在的方式就得让企业陷入矛盾纠纷后,法务人员再予以解救为代价,但当企业陷入矛盾纠纷后就说明法务人员的前期工作未予做好,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我想,法务人员需要做的就是,在分析企业的法律风险时,一定要强调如果不重视法务人员的提示,严重的后果会是什么,潜在的发现会有什么,会对企业造成什么样的损失,最终的结果可能得不偿失,并且法务人员要以现实的案例作为说明和讲解依据,好让企业其他人员引以为戒。当活生生的案例都摆在面前时,我想其他人员不会还不重视法务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对与企业相关案例的分析,法务人员一定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关注相关企业的涉案诉讼,以类似的提示和建议常常对企业其他人员做好宣传和教育,作为善意的法律风险提醒和提示,我想很多员工还是愿意接受和采纳法务人员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