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笔者一再指陈的,百年中国转型所要完成的任务至少包含四个方面,即发展经济-社会、建构民族国家、提炼优良政体、重缔意义秩序。它们连贯一体,旨在贯通“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指向的理想愿景是强有力的现代民主国家。[19] 具体说,前两项的落脚点是有效治理的“民族国家”。就此而言,当下中国基本恪尽其功。不仅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渐次发育、居民生活水准和国民素质大幅提高,而且,经由清末以还五、六代人的接续奋斗,表征和组织现代民族国家的基本法律、政制框架早已搭建完毕,中华民族历经百年奋斗,终于呈现出大国初兴的繁华景象。当然,说“基本恪尽其功”,就意味着尚未大功告成。其中,撇开海峡两岸四地在政制、经济、社会和文化上之有待整合、从而蔚成统一的民族国家不论,仅就社会而言,其之不见成长,允为症结。时至今日,不仅缺乏一个自觉自为的中间阶级以为缓冲,国家直面原子化的“群众”的状况无所改善,而且,政府直接下海主导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连年大幅增长,反而导致社会空间的进一步萎缩,一般民众对于行政权力的进一步倚赖。就后两项来看,重在使得“民族国家”转型为“民主国家”,进而恪臻善治,实现政治成熟和伦理圆善。就此而言,则百年之间,兴革继替,一言难尽,有待努力处尚多;今日政治改革似乎走到了“瓶颈”,建设现代政体的进程颇多顿挫,而且,有陷入“勃列日列夫现象”的趋向。总括来看,上述四项,均有所成,而无一不尚有待于继续努力,但相较而言,后两项尚需努力处更多,也更为艰难曲折,也许,于现实的法制和政制而言,“风险”更大。
如果说上述四项任务表明中国近代国家建构所孜孜追求的不外是“富强、民主和文明”,因而,大体循沿着从“权势国家-权力政治”,向“宪政国家-宪法政治”和“文明国家-文化政治”这一路径递次挺进的话,那么,上述第一、二项对应的大致为“富强”这一目标,完成的是“权势国家-权力政治”的建设,并为“宪政国家-宪法政治”的开展提供法律时空和政治边界,而应当和必须进境于“宪政国家-宪法政治”,即民主政制与政治民主,所谓优良政体者也。二者同德,辐辏用力,有可能导引向“文明国家-文化政治”这一国家建构的最高境界,所谓意义秩序者也。凡此境界,对应于“富强、民主和文明”这一总括性政治憧憬与秩序图景,说明现代国家是权势国家、宪政国家和文明国家的综合体,现代政治不是别的,乃为权力政治、宪法政治和文化政治的三位一体,而分别因应着“国家政治”与“国家间政治”的纷繁世像。[20] 然而,正是在此,刻下精英心志畏缩,心气委琐,推展乏力。一方面,政制无法容涵政治的成长,使得政制自身无法转换为一种公共存在;另一方面,公共生活的发育所造成的公共性需求,客观上要求政制为政治提供更为灵活的用度与广阔的空间,而政制雅不愿为此献身。这样,二者遂紧绷绷的,并出现相互削弱的自我悖反效应,却最终诉诸时刻提心吊胆的“维稳”来打发之,令人浩叹。
在此,“中国问题”的当下症结在于,一方面,现有政制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维持民族国家格局的体制保障,过往三十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国家间政治”的实践表明,这一体制在相当时段内与时俱进,具有自我更新、应对外部环境的强劲能力。特别是近年来应对自然灾害所展现的强劲国家动员能力,史无前例,蔚为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国家百年奋斗的一大善果,已然不能单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来概括。与此同时,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还即已切身历练的“大国博弈”,使得中国对于“国家间政治”的调处,愈益表现出大度与成熟,颇有气象,说明了这一政制在“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面前,对于“国家理性”具有相当的自觉。但是,另一方面,自“民族国家”向“民主国家”的递进,换言之,以民主为核心标志的现代政治在中华大地之诞生,一种“宪政国家-宪法政治”状态,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早晚要来的事,人心所向,势所必然,对此同样应当抱持高度自觉,而这进而意味着这一体制本身必须做出重大转型,一种根本性变革,如此方能满足“民主国家”的基本要求。一个以“民主国家”为凝聚力的“民族国家”,才能获秉强健的国家能力,国民在此基于公民的自我体认,可得奉献一己忠诚;而在“民族国家”时空内上演的“民主国家”,才能蔚为贴心的家园,国民于此返身自顾,在市民的定位中,方会认同其为惬意居所。如此,“中国”这一浩瀚时空,既高扬公民理想,努力成为一种公共政治空间,又慰藉民族理想,蔚为国民空间。假以时日,土壤细流,其所成就的将会是“文明国家-文化政治”的恢弘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