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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那些事(四)

  
  高专员说这些话的时候,语速缓慢而坚定,双眼始终在观察胡凯的表情。显然,最后一句话说道胡凯的软肋。

  
  “你们有什么证据说我了拿了回扣?”

  
  “第一份证据,那么mp3的市场价格,证据来源中关村数码产品报价网;第二份证据,你和供应商签的合同,上面的采购金额显着高于市场价;第三份证据,公司采购审批单,你是最后签名的人,这件事是你主导的;第四份证据,供应商那个销售的证明材料,你们是八二分成是吧。如果你觉得这些证据还不够,可以找来那个销售当面对质。”

  
  接下来又是沉默。

  
  丽丽经理适时的补充道:“收回扣的行为,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而且,也构成犯罪,这你也应该明白吧。”

  
  胡凯思索了几秒钟,防线彻底崩溃,声音颤抖的说道,“好吧,我愿意申请离职,可以在离职申请书上签字。”

  
  “你申请离职也没有机会了。你不是离职,是被公司解雇了。我们要做的就是给你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你要做的就是把回扣悉数交上来。”高专员说。

  
  “好吧”。

  
  两个星期后,教学总监范雷、人事经理丽丽、法务高专员在一起吃饭,又谈起胡凯的事情。

  
  “高专员,多亏你的指导,我们才顺利解雇了胡凯。他这人胆大包天,如果继续在公司做下去,还不止要搞出什么事情。”范雷总监一边给大家倒酒一边说。

  
  “作为公司的法务人员,就是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发展保驾护航,降低风险,减少损失。”高专员停了一下,“在这个基础上,日后公司做大了,涉及投资融资、兼并收购等事务,法务也是其中重要的环节,到时法务就不仅仅是资金占用岗位,而能为公司创造效益了。”常专员说这话,其实目的在于,要让老板认识到法务的重要性,就要先让老板身边的人有这个认识和觉悟。

  
  “高专员,我作为人事经理,现在深感有必要好好学一学劳动合同法。就胡凯这件事,你有些什么心得和我们分享一下,也让我们学习一下啊。”丽丽经理很谦虚的说。

  
  “好,确实有些心得体会和大家分享一下。首先,我们对试用期员工的了解来自他的简历和面试,他的工作能力和为人我们不能充分了解。因此存在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的风险。所以,从企业的角度,录用条件就应设定的有弹性一些。除了学历、技能、工作经验、年龄等限制外,还应当有一些软性条件。例如: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为人诚信等等,销售人员还应当加入能完成公司下发的业绩指标等。只有设定了软性录用条件,想辞退试用期员工,才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那些硬性条件是实打实无可改变的,而这些软性条件相对好证明。因此今后招聘网站各岗位的录用条件,一定要加入软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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