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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宪法学年会

台湾的宪法学年会


王世涛


【全文】
  

  2010年的圣诞节,台湾称“耶诞节”,台湾的宪法学年会在“司法院”举行。我带着浓厚的兴趣报名参加。宪法年会在司法院的会议室召开,来参加会议的人很多,偌大的会议室座无虚席。会议很务实、紧凑,没有大陆法学年会那些繁文缛节。台湾的法学会作为学术团体自治性很强,一般没有官方背景,资金大部分要靠民间捐款(在台湾公益捐款是可以抵税的,因此社会贤达人士热心于公益事业与税收政策有关);大陆的各级法学会几乎完全隶属于官方,法学会的领导都是当地重要官员兼任,都有相当的行政级别,资金也完全由地方财政支持。由于法律学人很多,大陆的法学年会招收会员要进行严格审查,有名额限制,很多全国法学年会几乎不向非会员开放。可是台湾的宪法年会现有会员一百一十多人,并充分开放,只要有兴趣参加报名即可,甚至在校的学生也可以参加。在会议中间,台湾的宪法学会进行了简短的理事会会议,有几个部门的负责人三言两语向理事们汇报一年的工作和明年的打算,理事长和几位部门负责人特别作广告招新,欢迎在座的与会人员入会。最有意思的是,这一宪法理事会会议也很开放,全体与会人员全部出席,不像大陆全国法律年会开理事会会议时,非理事与会者要退场。而且等级森严,理事上面还有常务理事,开常务理事会时,普通理事要退场,在常务理事上面还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不同的职位代表不同的等级,表明不同的身份。


  

  在会场上,我见到了台湾宪法行政法学界非常著名的法学者吴庚、苏永钦、陈新民、董保城,并分别合影留念。前司法院大法官吴庚(现已荣退)为现任台湾宪法学会的理事长(其实是荣誉性的,台湾宪法学会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秘书长操办)。在台湾,宪法行政法学者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有相当比例的前任和现任的司法院大法官是从事宪法行政法专业的。与之相比,大陆的宪法学者地位却很尴尬。在会间,我向吴先生自报家门,当听说我来自大陆时,吴老显得很高兴,并特意向大会全体与会人员宣布我作为大陆宪法学人的到来,并揶揄说我是来自“北京的观察员”,整个会场对我这位大陆宪法学会的“代表”报以热烈的掌声,我站起身来向在场各位台湾的宪法学人及与会者鞠躬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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