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需要人体模特来创作艺术。人体本身就是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人体之美不是某个部分之美,而是整体之美,光看部分甚至是丑,就比如人的隐私处就认为是人体最丑陋的部分。人体之美,美在整体,美在肌肤,美在神韵。没有人会觉得一具死尸有什么美,尽管死尸的生理结构跟活人的一样,死尸甚至也可以化妆打扮一番,但不会有人觉得死尸美,也不会有人对看裸尸感兴趣。人体之美,说深入点,不是美在生理结构上,而是美在活的精神里。一幅美的珍贵的艺术品,不是美在画面上,而是美在神韵之中。比如蒙娜丽莎,大卫,维纳斯等艺术品并不是以物的结构而成为艺术珍品,而是以其表现的内蕴,精神,神韵而名垂千古。任何一件艺术品若不打上人的精神,若不采集人的心灵,激发人的心魂对美的体验的话,就算不上是真正的艺术品。裸体作为一种美的艺术,展示的是人体的真实,表现的是人体的神态,气质和透露出的气息之美。如果艺术不表现这些美,何成其为艺术?如果艺术家不追求这样的美,那他们要模特干嘛?如果只是画人的生理形体结构,那么只需从停尸房里搬一具死尸来作模特就行了,还要活体干什么?裸体与艺术根本就是两码事。不是任何场合下的任何裸体都是艺术,也不是任何人看裸体都可看出艺术来。我真的难以理解这位超级名模的荒唐行为。女模在艺术家的画架面前,艺术家也是以艺术的眼光来看她。其间,她完全就是一件活的人体艺术。在这样的场合或这样的氛围里,无需讲羞耻,无需讲伦理道德,无需讲生理结构,无需讲“性”,唯有艺术存在。倘若女模作为一个被采访的人在记者面前接受采访的话,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她应该以普通女人的装束出现在记者面前,而不是以女模的样子接受采访。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病床上,医生看裸体的病人只看见生病的躯体,只把病人的身体当做一个生病的器官来进行手术。医生不会带上任何情感,任何欣赏的眼光去看病人的裸体。此时的裸体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生理结构,不存在有其他的成分。女模的裸体在艺术家的眼里是美与艺术的化身,但在记者的眼里恐怕不是这样,而只是一个普通女性的的身体。那位采访的记者说他们很坦然,谈得很流畅。我不仅惊讶,这位女模真是了不起,可以把自己当做死尸一样毫无感觉。她的羞耻心究竟哪里去了?看网上的图片,她开始用手抱在胸前,可以看出她其实很不自在,她也害羞。只是想证明自己的勇气和无畏,尽可能假装坦然而已。那位记者说他也坦然,因为不是任何男人都猥亵,他指的是“性”。我觉得更是滑稽好笑,“裸体”与“性”本身就是两码事,怎么会扯在一起?而猥亵是形容一个人的德性修养问题,跟看不看裸体也根本没有关系。难道欣赏一些漂亮的裸体画也算是猥亵?全部混为一谈了,真是不可理喻。什么场合以什么身份出现,什么身份以什么方式出现,这才是对人的尊重,这才是最合理最正常的心理。在海滨浴场裸露进行阳光浴,很正常,很惬意。在大街上,餐馆里裸露就有问题。作为女模,在艺术家面前裸露是艺术,在记者面前裸露就是不知羞耻。曾经在巴黎街头出现了一群裸奔的男女,巴黎政府把他们强制赶上货车拉到郊外去像垃圾一样倒掉。人没有羞耻来被当做垃圾也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