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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跨省拘捕”缘何敢不赔精神损害

  
  我们之前看到,在吴忠市公安部门“跨省追捕”王鹏事件发生后,各类质问和拷问之声四起,在舆论强压面前,在民声鼎沸面前,任何公权都应该处于求饶姿态,所以,吴忠市公安部门在当时屈服了,识时务地及时放人和道歉,并答应给王鹏3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他们要的就是在舆论面前暂时地屈服,待到舆论的关注冷却,待到民众的围观渐弱,他们再翻脸不认账,他们再继续滥用公权,哪怕之前吴忠警方承认这是一起错案,应当予以纠正,需要给予受害人300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但在风声过后,这也仅是一种说辞罢了,民众千万不要当真,哪有公安抓了人最后不得已放了后还予以赔偿之先例呢?吴忠警方也说了,这在全国是第一例公权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30000元之高,他们肯定有压力,要是他们这次开了个坏头——将“跨省拘捕”错案的精神损害赔偿额度提高到30000元,那么,以后要是哪位公民再被“跨省拘捕”岂不就有了参考标准,岂不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赔偿吗?所以,吴忠警方一直需要遮遮掩掩,一直需要再研究,其目的在于,第一个对公民进行错案精神损害赔偿的官员一定会受到其他官员的指责和谩骂,谁让你一下子把公权精神损害赔偿额度提得那么高,以后,我们还如何随便“跨省拘捕”呢?我们还如何赔得起呢?

  
  而且,因此事还牵连了吴忠市公安局领导,让利通区公安局局长和政委被免职,这样的损害后果恐怕在吴忠市公安部门看来,简直是始料未及,也是惊天霹雷,不就逮捕个小小的一介草民吗?没想到还搭上了公安局局长和政委的官帽。要不,暂时平息一下舆论和民愤,所以,在舆论面前,公权低下昂贵的头颅但却并不代表就是认错,一切还要等到最后,笑到最后的人才笑得最灿烂,这不,当舆论冷却,当围观减弱,吴忠市公安部门的真正嘴脸才会显露无疑——当媒体不再关注王鹏时,我们就是不赔偿,我们就是不道歉,受害者王鹏一个人能把公权怎么样呢?之前,面对吴忠警方,王鹏是弱势,只是得力于民众的关注后,吴忠警方才有了压力,但舆论的关注过后,王鹏还照样是弱势,所以,吴忠警方就是不予精神损害赔偿,王鹏能把吴忠警方怎样呢?

  
  之前,王鹏是受到媒体和舆论的关注和围观,方致民怨四起,民愤渐强,但媒体的关注终会乏力,舆论的围观终会渐弱,所以,吴忠市公安部门完全有理由不按之前的承诺履行义务,看你王鹏能把自己怎么着?只是,吴忠市公安部门这次失算了,哪怕之前媒体已对“跨省拘捕”事件狂轰滥炸过,但之后的围观和关注却还在继续,民众没有忘记,“跨省追捕”案的善后工作处理结果会是怎样?民众没有忘记,“跨省追捕”案的真正责任人承担了怎样的责任?民众没有忘记,追问“跨省追捕”案的善后工作,要比之前的质问和质疑更为值得和难得,所以,当媒体再次抖出吴忠“跨省追捕”事件的善后赔偿情况时,我们有理由追问,任何一起权力滥用的事件或案件,都应得到妥善的处理和问责,都应得到善始善终的赔偿和履行,要不,围观改变的仅仅是屈服之下的公权暂时认错,关注改变的仅仅是公权为躲避风声的委屈道歉,待到舆论过后,待过关注冷却,权力的魔爪一样会伸向公民权益的任何角落,到时,受伤的不仅仅是民众关注的热情,也是媒体的关注乏力体现之一,更是社会良性发展的运作机理瓦解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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