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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跨省拘捕”缘何敢不赔精神损害

吴忠“跨省拘捕”缘何敢不赔精神损害


谭敏涛


【全文】
  
  举报“官二代”公考舞弊,遭“官二代”利害关系人指派,当地警方对其“跨省拘捕”,在媒体和舆论的声讨下又被放出,警方承认,这是一起错案,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且给予举报者一千余元的刑事赔偿,并答应之后给予赔礼道歉和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但在承诺精神损害赔偿过去一个月后,受害者并未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在记者追问之下,起先承诺给予受害者王鹏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公安局副局长声称,精神损害赔偿正在研究中。(2011年1月11日,新华网)

  
  这便是吴忠“跨省拘捕”事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在新华网爆出王鹏的精神损害赔偿迟迟未能兑现时,第二天(也即11日)吴忠警方就支付了3000元精神损害赔偿,但是,3000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和之前警方承诺的30000元相差十倍之远,但这已是媒体再次发力的勉强胜利,如果没有媒体继续跟进报道“跨省拘捕”事件的后续进展情况,这样一起曾经引起轰动的“跨省拘捕”事件可能就止于放人了事。缘何,公民自由权被公权侵犯却难以得到官府的精神损害赔偿?到底,吴忠警方葫芦里买的什么药?在之前媒体的声讨中,吴忠警方立即将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而且放人迅速,并与王鹏及代理律师口头约定赔偿3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但在王鹏慢慢等待的煎熬中,却一直未见吴忠警方的承诺兑现。而吴忠警方的说辞是,这是全国第一起公权精神损害赔偿,到底精神损害赔偿应予赔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吴忠警方尚在研究之中,且一直要研究下去,只要你舆论不关注不围观。

  
  在审视吴忠警方迟迟不愿给予王鹏精神损害赔偿的现实时,我想,如果媒体不再围观,民众不再关注,这起事件放人就算收尾,毕竟,以往的类似事件都是这样结束的,先是“跨省拘捕”,再是媒体关注,然后是放人了事,还可能将一些责任人予以免责,但更高级别的官员丝毫不会伤其筋骨,依然稳坐泰山,官职依旧,等到舆论的风声过后,被免职的官员会官升一级,毕竟,为更高级别的官员顶了罪,挨了刀,算是受了委屈,理应得到重用和提拔,所以,我们还应当关注,被免职的利通区公安局局长和政委以后是否会升官复出。只是这次,国家级媒体《新华网》又将此事抖了出来,在吴忠警方“跨省拘捕”王鹏事件发生一月有余后,追问和问责吴忠市公安部门——你们到底如何向受害者赔礼道歉和履行精神赔偿损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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