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环境的影响。家庭环境和教育水平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这些未成年犯的家庭多不幸福,诸如:①家庭残缺。多由于家庭的变故和父母不和睦,使孩子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和教育,出现自暴自弃,而感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②不良家庭。包括对孩子过分溺爱,娇惯放纵和简单的粗暴型教育,以打骂为解决问题的方式,以及父母对自身素质要求不高,经常酗酒、赌博,表率作用不好等情况,都会使未成年人的思想出现偏差,不计后果,走上犯罪的道路。
2、学校教育的误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现在的部分学校和教师片面降调升学率,只教书不育人,对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漠视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对社会上的各种不良思想、习惯侵蚀的抵御能力十分脆弱,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极易产生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社会风气的影响。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所处的环境较为简单,幼稚单纯,容易受到不良文化的影响。社会上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和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产生了极大的腐蚀作用,有些沉溺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又要支付高额的上网费用,很可能铤而走险,实施抢劫、盗窃等财产性犯罪。
4、消费心理的畸形。当前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价值观逐渐抬头,未成年人抵制诱惑的能力较差,易形成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从而导致了犯罪的连续性。
四、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一些探索
近年来,我院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严惩有据、宽处有理、宽严有度、不枉不纵,努力实现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模式,保障对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刑事政策落到实处。我们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人性化办案方式,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无逮捕必要”的审查与评估,慎用逮捕强制措施。针对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社会经验少的特点,细心把握案件审查与调查环节,耐心讯问、区别对待,深挖犯罪根源,对症下药,做好转化工作,并成立了由女检察官组成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小组,采取庭前认真审查,庭上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犯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