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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人物代表了中国社会的希望

中国法治人物代表了中国社会的希望


杨立新


【全文】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宪法日,中央电视台在这一天进行法制宣传,进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也已经进行了十年了。我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也作为一个积极参加这个活动的专业人士,我为这一个节目深受感动,愿意看到它办得越来越好。


  

  十大法治人物的评选,我既参加过投票,也参加过采访。我认为,评选的法治人物都对我国的法治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作为也算孜孜不倦地从事民法事业的法律工作者,在2009年十大法治人物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郑宜栋和王家福。这两位法治人物都是七十高龄,一位是普普通通的平民百姓,一位是功勋卓著的资深学者。但有一点相同的,就是他们都用自己的行为在诠释民法精神。


  

  郑宜栋替父还债是从17岁开始,还了67年,终于还清了父亲生前所欠106户人家茶油、菜油、桐油共计873斤4两5钱总计3万多元钱。在还债过程中,有的债主已过世,老人就将钱还给他们的儿子、孙子。直到2009年才把债还清了,压在老人心头石头终于卸下。说到底,民法的精神是什么?就是诚信。郑宜栋67年节衣缩食,一生坚守的,就是这诚信二字!如果我国的公民中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中国岂能是现在这样的局面吗?平民百姓用自己的行为书写民法精神,当然是法治人物。


  

  王家福教授建国初期留学苏联,那时就获得法学副博士学位,是中国当代最为重要的民法专家,被我们誉为四大“中国民法先生”之一。我们作为他的学生,高山仰止,敬佩他的学识和人品,更敬佩他的智慧。在他今年八十大寿的时候,我们总结说,他既有坚定地民法信念,又有让他人接受他的思想的高超智慧。正因为如此,他用50年时间做了提出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和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这两件大事。在中国这样一个盛行人治思想的大国,确立这样的基本治理模式,岂非易事!王家福教授这样卓著的贡献,惠及民众,造福国家,是最为重要的法治人物。


  

  认真说起来,中国其实是一个缺少民法精神的国家。在中国古代的法制史中,最为精彩的是刑法,可以说在世界法律史上灿烂辉煌。当然,中国古代的民法也十分丰富,但是基本上淹没在刑法的光辉之中,并且缺少丰富的理论概括。我们现代的民法以及民法思想都是近代西学东渐的舶来品,都是西洋的民法思想,发源于罗马法。但是,人类从来的发展都是有共性的。作为近代民法基本精神的诚信,并非洋人所独创,在中国古代思想中,在中国古代民法思想中,从来就不缺乏。仁义礼智信五德之中,诚信就在其中,都是为人修身之根本,也是交易必须遵守的精神。所遗憾的是,中国古代留下的丰富的道德遗产,被中国近代以来的历次运动所摧毁,不论是五四运动的打倒孔家店,还是“文革”的浩劫,都以不惜摧毁中国的传统道德、传统文化为重要目标,所留下来的,就是中国公众现在的集体无信仰,行为无约束,不知道感恩,不知道谦卑为人。这是中国近代的悲哀!当我们看到中国传统道德、传统文化在邻国和他国被尊崇的时候,面对我国的社会弊端,这种悲哀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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