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拥有力量的公猴子就可以占有家族中的所有母猴——包括自己的母亲在内,这种制度在我们人类看来恰恰是恶的。但是他也许恰恰就是金丝猴得以生存的基础。金丝猴们,乐此不彼的追求着这种生活方式,不是这种制度恶,恰恰是他们没有善恶观念。而这种权力框架,并不是某个金丝猴可以抛弃的。如果金丝猴都抛弃了这种权力准则,那么极有可能是这个物种的灭绝。
还有,苏力老师在他的《这里正在发生——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学》的最后一编里,也论证了中国过去的婚姻制度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也就是在当时媒人之约和父母之命在当时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环境之必须,因此人类社会之所以选择。
对于这种制度,当时并不一定,就没有人,认为他是恶。但是自己往往是无法选择,因为权力的结果就是这样,以牺牲个体的部分权利,得到整体的延续。
权力的这一属性,恰恰说明,权力本身就具有着恶的属性。
到了这里,朋友们可能基本理解了,为什么权力是恶的,人们却不能彻底的抛弃他,甚至还有依赖他发展自由。原因就是权力是制约力量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合理的途径。如果没有权力,力量的较量,也许不会产生出善恶观念!
这就像对于某些人来说,死可能是恶的,但是人们最终都要选择死的无奈。一样的无奈,对于权力。有谁又可以说死不是恶的呢?无论从哪个角度,他都要沾点边嘛?有人可能说这个例子很极端,但是我们再举一个例子。对于一些人来说贪污总算是恶吧!但是人类社会为什么不根除贪污呢?这是源于人性吗?我想谁也不会说,贪污不是恶,除了贪污犯自己!
我这里只是说,恶本身是一种观念。但包括行为等一些恶的事物,又往往不受观念的制约,尤其是善的观念的支配。因此要想彻底的根除恶,那是痴人梦想,绝对不可能实现。
我们只能尽量的遏制恶,使之尽可能少的发生。而对于权力的态度我们又是什么呢?尽量的遏制他,以防止恶的发生!这种态度上的一致性说明了什么呢?难道仅仅是逻辑上的巧合吗?还是人们对权力观念和权利观念的觉醒?
因此说,我们必须改变观念,将权力视为恶,这有利于遏制权力!除非有充足的论证,权力的程序的操作,必将导致善的结果。否则,我们都要视权力如猛虎,如豺狼,如野兽,为恶。不能轻信任何人的花言巧语,相信他们具有终极正义和终极的善。什么为人民服务,什么做人民公仆,什么为民做主,如果没有制约,没有程序正当性的论证,最终都将走向公民的反面,剥夺公民的权利。不但没有为人民服务,没有为民做主,反而危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