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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案:面对公众话语下的潜台词

  
  5、“抢尸体”之疑。既然警方第一时间内就认定为普通交通事故,为何还要“抢”走尸体“进行一系列的解剖”?并且截止目前也未见到有关钱云会尸体检验报告出来的消息。警方为什么不让钱云会的家人与有关媒体记者到场共同观看尸检,看看钱云会尸体上除了车辆碾压的伤痕,还有没有其他伤痕?

  
  听了我的这些疑问,W先生似乎动摇了“交通事故说”的信心。

  
  胡一虎是一个很能调动现场气氛,主持节目进退自如、得心应手的知名主持人,他的出场引来一阵热烈的掌声。

  
  我与屠夫作为对案件的质疑者站在一方,另一方是持“交通事故说”的许志永和和窦含章。还有一个比较了解案情的嘉宾是钱诚宇委托的律师彭剑。

  
  在说到具体案情时,持“交通事故说”彭剑律师说出“第一目击证人”钱诚宇向他讲述的“目击”过程:当时钱诚宇是在肇事车辆的右前方,几乎是与钱云会同样的位置、同样的方向,在钱云会的后边向路左边走,当他走到车左前轮位置时,才发现钱云会“被翻倒在地上”,并发现“四个保安慌张离去”,车子好像是在“移动”。这就奇了怪了,如果车辆是在正常行驶,并采取了急刹车,钱诚宇会象闲庭信步一样闭着眼睛从车前头走过,直到车辆的左前轮边上才发现钱云会“被翻倒在地上”?他会听不到超负荷的载重车辆呼啸而来,并发出刺耳的刹车声?这与黄小中在答《南方周末》记者问时先承认“钱诚宇的确是事发的时候或者事发前后在现场”,然后又说“因为他处于不同的位置,他不可能刚好站在车前面,看到撞击过程”之说明显不符。彭剑律师向我们说明:钱诚宇在案发时正好处在可以看到整个“过程”的位置。

  
  同时,钱诚宇所说的车子好像在“移动”又是什么意思?而在另外一个公民调查团的“报告”中,还提到由于车辆的动静很小,钱诚宇甚至怀疑“车里是不是有人”。这充分说明当时这车辆的行进速度是十分缓慢的,甚至慢的让从车前走过的人都感觉不到危险。这才符合那个“被精神病”的黄迪燕所说的“一辆停在五米远的卡车慢慢开过来,三个人推着他背过去的双手,将脖子推向车轮下”之条件。而问题是,这么大的动静,就在现场右前方的钱诚宇应当能看到,并且在被警方控制前说他看到有人将钱云会按倒在地上,而在警方抓捕并戴上手铐之后,又说没看到。我对主持人说:“我只相信证人在自由的情况下说的话,不相信证人在戴着手铐的情况下所作的证言。”而“普通交通事故说”的倡导者窦含章反驳说:“警方已有结论,并作了测谎,钱诚宇就是说他没看到。”我想说:“如果警方的话完全可信的话,全国网民也包括我们这些人,今天也就没有必要在这里争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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