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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治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

行政法治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


莫于川


【摘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确保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法治进程以及保障公民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行政法治的角度出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首先,应当从思想上深化认识;其次,应当通过更新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新法治观念;最后,应当通过机制创新、方法创新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在此基础之上,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之路。这也是我国深化经济、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民主化建设,发展新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认识;新法治观念;机制创新;方法创新
【全文】
  

  传统上,人们把社会管理仅仅视为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政治管理职能、文化管理职能并列的一种行政职能。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现已增进了对于社会管理的认知,逐渐接受并践行广义的社会管理概念,将其视为既是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也是社会自治体、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范畴,也即政府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复合体。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三项重点工作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相互影响,须要认真认识和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


  

  一、深化认识是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思想前提


  

  (一)研究解决社会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从过去实行收容遣送制度,对“社会盲流”简单粗暴地进行防范、堵截、驱赶,以至于2003年发生孙志刚案件,突出暴露了收容遣送制度的严重弊端,终于引起高层重视,到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出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力图体现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实行新的社会管理机制,从只有管理、管制,到先服务、后管理,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可以说,这些年来我国的社会管理开始发生了很多变化。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相对而言,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虽然有所进步,但是仍然可以说相对滞后,存在一系列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为难点,一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成为社会服务管理的盲区;一些特殊人群得不到有效帮教管理,可能成为打砸抢烧违法犯罪事件的急先锋;对个别人借用非政府组织(NGO)名义从事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有效的制约措施不足;互联网的兴起、新兴媒体的壮大,为有害信息的传播和不良舆论导向提供了可能的平台,而必要的法律规范和机制尚未相应跟进。对此,亟需加以认真研究、深刻认识、妥善解决,社会服务管理能够及时跟进、有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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