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发展的几大着力点
张烽
【全文】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民事主体的申请,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合法性、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活动被公认的一大职能就是“预防纠纷”。
公证是如何预防纠纷的呢?此处所指的纠纷当然是指法律纠纷。法律纠纷以利益矛盾为基础,但与利益矛盾并非等同。法律纠纷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当事各方在具有法律意义的交往过程中,对自身及对方的行为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不明确而造成的。对于法律纠纷,人们的态度自然是,尽量不让它发生,即预防;发生了,寻求最有利于自身的方法去化解。对于后一种方法,人们很熟悉,即法院调解和诉讼程序。而前一个,公证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公证机构的职责正是通过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相关的法律事务,引导民事主体在设立、变更或终止法律行为时明确其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最终达到帮助民事主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恰当的行为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的目的。在公证程序中,公证机构需要在熟悉法律法规乃至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依据真实性、合法性的原则受理、审查公证申请,公证当事人需要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公证行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目前无论是公证机构自身的执业行为还是当事人的申请行为,都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来规范。公证发展面临着进一步规范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目前进一步规范公证活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的着力点入手。
一、 公证执业信息化
加强对公证执业过程的正规化建设是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的努力方向。其中,以推进公证执业信息化从而实现公证执业的透明化,可监督化是目前广大公证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出的好的方向。公证执业信息化,要研究如何更好地对公证执业过程从受理、审查、核实到出证、归档等过程的电子化、信息化的有效方式,实现公证执业过程随意性的可控、公证办理状态的可查询、公证卷宗的规范管理。
对作为公证执业结果的公证卷宗的信息化管理是公证执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公证卷宗是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执业行为的书面反映,是监督公证执业行为的主要依据。要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主要应从规范公证卷宗入手。经过全行业公证人几十年的努力发展,公证卷宗已经“今非昔比”,在制度化、正规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目前公证卷宗仍没有充分发挥出其维护公证当事人的权益和规范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公证卷宗信息容易改动,公证档案信息查阅不便等。公证卷宗归档时应统一进行电子扫描入档、建立统一数据库,建立数据库访问记录制度、数据库分类查询制度;同时注意维护公证卷宗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这些措施将有力地促进公证执业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