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反思
本律师认为,一个案件的发生总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发生案件带给世人的思考更值得关注,就本案而言,责任感和伦理道德的缺失、法制观念的淡薄更应深刻思考。
1、责任感缺失
责任感是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人的责任时曾指出:“作为确定的人,现实的人,你就有规定,就有使命,就有任务”。也就是说,责任体现了人的一种社会必然性,对于任何人来说责任都是不可推卸的。
人的责任感包括对家庭的责任感和对社会的责任感等。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家庭责任除了要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对家庭成员的生存和繁衍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外,还要与家庭成员进行情感交流,保证家庭成员在精神上能平安、健康、愉快地生活或成长。一个精神正常的人,至死都不应忘记自己对家庭承担责任。社会责任则是指个人通过努力、优质、高效地劳动,尽可能多地创造出超过个人消耗的财富,满足群体或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无论处在何种角色,其言其行不仅不能损害群体或社会利益,而且还要维护社会利益和推动社会的发展。社会责任可分为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两类。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是由法律、法令、规章制度确定的责任,个人必须自觉地承担这类社会责任。否则,就会受到社会强制性的惩处。非强制性的社会责任更多的是需依靠人的内心自律来实现,如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自觉维护生态平衡、秉公办事、明辨是非、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扬正抑邪等。
人如果失去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就会失去人之社会属性的本质。但对于具体的现实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来说,没有切实地负起对家庭和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案中李某由于在家庭生活中长期缺乏责任心,置父母、丈夫和女儿不顾,在外厮混,对父母和家庭造成了极严重的影响。陈某在长期的家庭和夫妻生活中感受不到作为家庭成员应有的在物质上和精神上能平安、健康、愉快地生活的养料。不得不说,李某责任感的缺失最终导致自身灭亡。而陈某在面对矛盾、问题时,由于责任意识不足,没有充分估计自己犯罪行为给家庭、社会造成多大的后果,未约束、克制自己,走上犯罪之路,同样缺乏责任感。
2、伦理道德缺失
伦理与道德都属于人类社会中的特殊价值。伦理道德包括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内容。良好的道德和伦理秩序对规范和调整社会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具有良好道德情操的人总是受到人们的尊重,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良好的影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突出,传统的道德规范受到了强烈冲击,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建立,导致社会道德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和价值失落。缺失了是与非的衡量标准,很多人的行为也显得模棱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