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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位的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

贴位的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



——顶尖律师团队的打造及介入

王思鲁


【全文】
  
  注:本文是王思鲁律师接受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邀请,出席盈科大讲堂做“贴位的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顶尖律师团队的打造及介入”主题讲座的文字稿。

  
  北京市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胡涛律师:各位律师、各位同仁,今天是圣诞节。圣诞节本来是大家在外面娱乐、享受的时间,但是我们齐聚在盈科法律大讲堂,以享受思想盛宴的方式,共同度过圣诞节。今天特意请到了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鲁律师为大家做演讲,首先大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到场的不仅有盈科的同事,还有盈科以外的律师同仁,所以有必要跟大家介绍一下盈科法律大讲堂的规则。

  
  盈科法律大讲堂是由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组织并且承办的,是律师同行以及律师与社会各界之间进行实务、理论探讨的一个平台,也是打造盈科品牌的一个阵地。盈科法律大讲堂不分体制内外,不分律师事务所内外,不分职称和职务,不分年龄,也不分学派,向社会各界开放。我们特别关注律师业务的发展动向,特别注重盈科律师整体办案能力和理论水平的提升。

  
  盈科大讲堂的宗旨是以理论促进实务,以实务充实理论。盈科法律大讲堂会提前两天将本期主题,还有主讲人、评论人的情况,在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新浪博客上公布。如果认为盈科法律大讲堂确实能促进盈科律师的交流,促进律师行业的交流,觉得有帮助或者有收获,大家可以关注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的新浪博客,以及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因为目前武汉与北京的网站仍是一体的,上我们的博客能够更清楚的了解情况。

  
  首先我把王思鲁大律师的情况向各位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我和王律师是认识差不多10年的老朋友了,我们相识于网络。原来也是因为一件好事情,不打不相识。后来,他和我都从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到盈科大家庭。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开业时,我与王律师第一次见面,我们都感觉到非常的激动。当时,我就向王律师提出了一个请求。我说,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成立以后,王律师一定要到武汉来,与大家一齐分享成功的经验。王律师一听,非常爽快的答应了。

  
  今天王律师很早就从广州赶赴武汉,我代表今天与会的各位同仁及嘉宾,对王律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王律师现在是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律师的名气,如果大家关注网络,肯定清楚;如果不知道的话,就证明你确实还不了解情况。王律师还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专家库成员,曾(现)任全国、省或市律协刑委会(民委会)委员,中山大学等名校客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以金牙大状闻名于内地、港澳台。金牙大状,就是粤语地区(包括广东、香港、澳门)对律师的一种尊称。

  
  律师对理论和实务都有比较深厚的研究。王律师在国内首次提出了“法律风险管理”这样全新视角的概念,以及创建政府、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突破性观点,被誉为“中国式法律风险管理第一人”。当然,王律师在毒品、经济犯罪以及其它领域,也有相当多的建树

  
  王律师刚才提醒我,不要介绍太长,那我也就“到此为止”,把话筒交给王律师。今天王律师给大家讲的题目是“贴位的大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构建——顶尖律师团队的打造及介入”,大家欢迎!

  
  王思鲁:刚刚胡主任对本人的一番抬举之辞是营销的语言。不仅是律师需要营销,任何一个人都需要营销。我与胡主任相识十年,她是一位充满激情,业务水平高并且懂得营销的律师。无论在法治国家还是在转型阶段的中国,我认为一个团队要走向成功,与团队的领头羊有非常大的关系。

  
  我这次过来,也感受到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势头。我每年都参与类似的讲座,今天到这里来的,既有风华正茂的年轻律师,也有功成名就的顶端律师。大家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齐聚盈科大讲堂,这是令人感动的。今天这个专题主要是讨论总资产超过1000亿的央企、大型民企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构建。

  
  办理过一些重大非诉项目的律师都清楚,介入这些业务,律师与企业都有一个保密协议,有关的文件不能随意展示,甚至在律师简介中都不能随意提及。昨天晚上我只睡了三四个小时,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将从事相关项目的文件展示出来,会违背职业操守,造成不好的影响。但是如果没有展示出来,就不符合我做律师的宗旨。我不想做忽悠大律师,我觉得即便是“忽悠”,也应该是有实力的“忽悠”。大家都很热情,因此,我会力尽所能,把一些在书本上(包括我以前写过的书)、网络上找不到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进入正题之前我想跟大家谈谈几点感受,我刚才问了几位律师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否了解,希望我讲得专业一点还是通俗一点?大家回答不一。两个月前,在讨论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开业要以什么主题开展论坛的时候,我当时的建议是法律风险管理。因为这个主题是跟政策紧密相关的。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提出要粤港一体化,我们就围绕粤港一体化,开展一个与粤港互动有关的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当时参与讨论的还有律师,其中有一位资深律师,讲了这么一句话:“我们是一个律师事务所,不是一个企业,我们论坛的主题应该是紧贴法律,管理论坛不是很合适。”听完这句话,我并没有不高兴,只是有点惊讶。我觉得这位律师并不了解法律风险管理,以致于他认为法律风险管理与法律没有太多的联系。当时我觉得如果与他争论这个问题,会让大家不愉快,所以我也就沉默了。

  
  其实,在与律师、客户的日常交流中,我也发现有这个问题:法律风险管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非常陌生的领域,特别是我国目前开展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与实践的律师事务所还很少。那么,在进入主题之前,我们要先了解一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否与律师有关系?如果有关系,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否是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是否值得律师去开拓?

  
  首先,与法律是否相关呢?这个问题我会在后面具体谈,这里先用一句话来概括。所谓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就是把法律作为一种管理的资源,从管理的视角,帮助企业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是说,把法律当作是一种管理资源,法律是本体,管理是手段。管理学当中有一个分支叫风险管理学。法律风险管理,其实是应用法学与风险管理学的交叉领域,这当然与法律有关,管理只是手段,如果缺少法律这一本体,就会变得名不副实。

  
  既然与法律有关,也就是说跟律师有关,那么,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究竟有没有市场空间呢?这里我跟大家讲两点:

  
  第一,无论在中国还是其它国家,无论你是做生意或者是做律师,如果想要发展,就必须关心政治。有一些资深的律师在不同的场合提到,如果想要及时捕捉律师业务市场的最新动向,那么就应该每天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和《人民日报》的头版,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国资委早已经下发文件,在中央企业要全面开展风险管理,并逐步向其他国企推广开展。全国工商联也出台了法律风险管理的文件,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这就是政策为律师业务市场所带来的“商机”。

  
  第二,目前是否有律师事务所介入这个板块呢?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是目前中国率先大规模推进法律风险管理的企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在2010年初已经组建了由25位律师组成的团队,全面介入移动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除此之外,中银律师事务所也是把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他们的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也相应设有法律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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