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的问题是,我们做律师确实也能够赚一些钱财,得到一些名声,但仅仅是这些,值得我们去付出么?
子贡是孔子的学生,也是一个有名的商人和外交家,极其善于语言和辞令。《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称赞子贡的一次穿梭外交道:“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我上次去曲阜瞻拜了孔林,孔子墓前有一根木头桩子,导游说这是子贡的哭丧棒长成的一个楷树,孔子去世,子贡独自为孔子守墓六年,以尽弟子之道。他也是论语中问问题最多的人,有一次,他问孔子,怎么样才可以称为士。原文是这样的:
《论语?子路》:“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我来解释下,这里面有几层意思。
孔子回答学生的问题,是因人而异,不同的人问同一个问题,他的回答都不同,所以说孔子是大成至圣先师。你比如说,《论语颜渊》中,孔子的几个弟子都问什么是“仁”,孔子对每个人的回答都不同,他是根据每个弟子的特点和缺点回答的。
子贡是孔子弟子里的优秀代表,善于游说和外交,要是做律师,绝对是个一流的律师。所以我一直认为,他问什么是士,也能够给我做律师树立一个方向,可以帮我定一个位。
子贡问孔子,怎么样做才能够配得上一个士的称谓呢?孔子的回答是:
1.行己有耻。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对于自己的不良行为,要有羞耻心。孟子也说过,“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他说得更严重,他认为有羞耻之心是人的道德底线,越过这个底线,就不是人了。如果引申,这四个字的意思就是,一个人做事的时候,要有良知和底线,对自己的行为要有约束,内心要坚定,经得起诱惑,有原则。这是孔子认为的士的第一个标准。
2.使于四方。儒家主张的是服务于社会,要勇于担当。和儒家不同,道家不提倡服务社会,他们主张无为,不要有所作为,要求小政府或者无政府,与禽兽同游。佛家则主张完全脱离世俗的社会,追求内心世界的完善。所以,孔子对于士的第二个标准是,要服务社会,要在外担任社会的职务,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不能仅仅停留在自己内在修为的完善上,儒家也主张,修身,但目的也很明确,修身的目的在于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历代的儒生是读了圣贤之书,然后就去考公务员,其目标是实现金榜提名,展青云之志。而现在我们这个时候的人,念了书去考公务员,目标就是混一个金边饭碗,好借机会混一个更大的金边饭碗了。
3.不辱君命。在社会上工作,为大众服务,不能仅混朝九晚五,弄一个处长退休而已,不能当“我的爸爸是李刚”,不能说“我只为领导服务。”或者口里说着 “为人民服务”,实际“为人民币服务”。作为一个士,他要负责,要敢于担当,要能够完成使命。作为一个公务员,他不单单要对领导负责,更重要的要为老百姓负责。作为一名律师,他要为当事人负责,要对自己的承诺负责,要尽心尽力,而不是在案子碰到问题的时候,说,对方找了关系,我们撤诉算了。或者在官司败诉的时候,对当事人说,法院不是我们家开的。
这三条看着好像容易,其实做起来估计是比较难的,这个标准我的感觉是太高了,对于我的职业发展来说,这是个远景目标。子贡问,还有没有低一点的标准啊?孔子说,‘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什么意思?宗族是自己的五服以内的亲人,直系旁系的,他们都说你很孝顺,孝敬父母,敬爱长辈;乡党称悌,就是说本乡本土的人说到你这个人,都夸赞你很谦逊,很懂得尊重他人,能够解贫济困。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做不到第一重标准的士,那安分守己,让自己身边的人对我们的为人有好的评价,那也是次一层的士了。如果我们做律师,这第二层的标准就是,同事之间,同行之间能够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大家都能够相互照顾,同行同事有什么困难,能够尽力去帮助,而不是有利益就去占,而且互相之间恶毒攻击,诋毁同行。当大家提到你的时候,说,这个律师还不错,很谦逊,很低调。不是那么牛皮哄哄的。这样也行了。能够做得到这个样子,也还算个士了。
子贡接着问,还有没有更低一点的标准。这个时候,夫子可能有点不耐烦。这个语气有点重了,他说,“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什么意思呢?对于士的第三重标准,其实孔子是看不上眼的,他认为,那些遵守自己的承诺,说到做到,做事果断坚决,不拖泥带水,属于固执浅薄的人,大概可以勉勉强强算得第三个层次的士。孔子说这个话的时候,大概已经不太高兴了,他认为子贡太不求长进了。可是我看了这段话,我觉得做律师做到这一个层次是最低的底线,如果再下去,就是胸怀狭窄只知道聚敛钱财的斗筲小人了。有的律师对客户承诺说,明天去法院,案子一定没有问题,我有很多法官朋友,等等。可是,结果第二天根本就没有去法院,开庭前才看案卷,忽悠客户,收到钱就不做事,至于故意违反律师的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的情况,也还存在。这样的律师,就只能用“小人”这个词去评价了。
我大概就是这么去理解律师这个职业。也一直按着自己对士的理解去做自己的职业。到今年年末,我做律师行业大概有十年了,虽然做了一个小所,但远未完善。对于律师职业而言,我大概还只是一个入门者,小有心得,离大成还远得很。但我自己要求自己,不去做空虚、疲惫、焦虑的律师。我是一名在路上的律师。在座的很多朋友,在职业修为上,在职业技能上,在客户基础上,在业务收入上,远胜于我,我今天来做这个讲座,也是战战兢兢,汗不敢出。请朋友们多指教。
再次感谢建波主任、文武律师,感谢盈科的各位同仁为今天讲座所做的努力。
谢谢王律师,谢谢各位朋友。
文武:今天两位律师的演讲都是非常的精彩。王律师是实战派的律师,今天我在路上的时候也跟王律师探讨了一下,我觉得跟他有很多共同语言,包括刚开始王律师讲的如何拓展案源。我在原来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也有律师这样问我拓展案源的问题。我跟他们说,我的办法是最简单的,也是最艰难的——就是把手上的案子办好。这也就是王律师跟大家所说的,通过打造经典案例来拓展案源。像谢大律师刚才说的“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样并非是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而谢律师则是从“士”的高度来探讨律师职业。的确,律师应该是“士”,而不能仅仅是“军”。
我觉得做律师的最高境界,就是成为客户最信任的人。我觉得在非诉业务中做的最好的,就是国美之争中黄光裕的代理律师——邹晓春。我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感觉最重要的也是让客户觉得放心、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