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长宇:我是湖南全胜律师事务所谢长宇,很荣幸能够受北京市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李建波主任的邀请参加今天的盈科大讲堂。今天我也很高兴认识王思鲁律师,非常高兴能够和各位朋友一起聊聊我们的行业。
上次和文武律师以及盈科的几位同仁聊天,谈到什么是“朋友”,古语说,“同门为朋,同志为友”,我们同受法律职业教育,虽不是出自同一位老师,同一个学校,但我们大多都是出身于法学院,可以算得上广义的同门,而且我们都以律师作为职业,都希望自己的职业发展得很好,应该会有共同的志向,所以,我们能够称得上是朋友。
还是先从“盈科”这个词说起吧。盈科所起的这个名称,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个机构的文化背景和理念一定会很深厚。因为这个词还是有些渊源的。湖南还有一个所,名称叫“若华”,我上次和这个机构的一位律师聊天,我说你们的所名居然来自《楚辞·天问》,“羲和之未扬,若华何光?”真是太厉害了。而“盈科”这个词,来自的儒家经典《孟子》。
我想先聊聊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我也清楚,这个词其实一定也融入了这个机构的创始人以及所有成员对自己事业的理解和期许,一个机构的文化和运作模式,和这个机构的名称能够如此贴切的融合在一起,我遇到得还是比较少。所以如果我理解得不对,请建波主任海涵。
《孟子·离娄下·第十八章》有一段;“徐子曰:「仲尼亟称于水曰:『水哉水哉,』何取于水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昼夜;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尔。苟为无本;七八月之间雨集,沟浍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声闻过情,君子耻之。”
孟子的学生徐辟问孟子:“孔子经常称赞水,那么他究竟看重水的那种特质呢?”孟子回答:“泉水从源头滚滚而出,日夜不停,它们一定是先注满低洼和沟壑,然后再继续向前,直到最后终于流入大海。因为水有根基有本源有功业,所以孔子才这么去赞叹它。如果是那种没有根源的水,就好比每年七八月间的大雨,可能一时会让大小的沟渠都灌满,但是他们干涸的也非常的快,所以君子对于虚张声势的事情,是非常鄙视的。”其实,朱熹也有一首哲理诗,他说:“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对有源之水朱子也是非常的赞叹和推崇的。
其实孟子、朱子说的这个话非常有道理,对于我们在这个行业的生存、立足、发展、成功也很有一些借鉴的作用。我其实并不佩服一上来就拿上百万收入的律师,因为他们很可能就是七八月间的大雨,不一定有持续性和增长性,运气和偶然的成分居多。“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其实并不好,也不值得倡导。而我很佩服的是那些不断保持职业发展和增长的律师,他们从一个客户到几个再到更多的客户,业务经验和技能也从青涩到娴熟,在业内的声誉也不断积累,业务收入从几万到几十万到更多,几年十几年毫不懈怠的尽职工作,这样的律师才可能会有机会“放乎四海”。我很多同行朋友就属于后者,我们的“堂主”文武律师就是其中的代表。我能够从他们那里学习到很多。实际上,我一直希望我的职业发展也是按着孟子所提倡的“盈科而后进,放乎四海”的规律去发展,我同样也由衷的希望在座的所有朋友的职业乃至事业也是稳步向前发展。盈科事务所的发展,也一直是坚持这个盈科后进的理念的吧。这就是我对盈科这个词的理解,不对的地方,请建波主任指正。
借今天的机会,我想谈谈我对律师职业定位的一些理解。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粗浅的见识,不一定能够入得方家们的法眼。也请王思鲁大律师指教。
在座的朋友,有的已经是资深的律师,有的可能才刚刚准备从事这个行业,对于职业的理解和认同,都各自不相同,在行业中工作,也是冷暖自知。有次参加律协的一个专业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叹息一声说,“现在行业中的状况是,做得好的律师,空虚;做得差的律师,焦虑;做得一般的律师,疲惫。”我大概能够理解这位律师的话中之意,他所指的做得好的律师,是那些掌握很多资源和背景,不需要做实际业务操作的律师,赚钱也特别轻松,只需要打打电话,打打麻将,酒桌牌桌上摆平关系,律师做到这个程度了,属于阅尽人间春色的了,那不空虚怎么行;至于做得差的律师,我曾经就是做得差的律师,有感受。几个人在外面合租房子住,吃盒饭,整天没什么业务,挂靠在一个事务所,明天早上犹豫是不是去办公室。看着日复一日,转眼就过了而立之年,房子、车子、老婆却没着没落的,当然会焦虑得两眼发涩,嘴巴发干,头发掉光。我记得《三国志》中有一句话,是《先主传》上的,说刘备在荆州呆了很多年,也不骑马打仗了,腿上堆积了很多赘肉,由此他感极而悲。他对刘表说“今不复骑,髀里肉生,日月若驰,老将至矣,而功业不建,是以悲耳。”所以,我很能够理解他的焦虑。
对于做得一般的律师来说,所谓的疲惫既有身体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其身体上疲惫表现在于,业务倒还是有很多,但要操作需要自己亲力亲为,要开庭,见当事人,见法官,构思材料文书,要出差,马不停蹄。精神上的疲惫表现在于,除了业务上的技能水平要不断学习提高外,各种关系要摆平,利益要平衡,还要具备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水平,还要长袖善舞,还要酒量豪爽,歌喉动人,还要有买单的实力和涵养。上次我听说长沙业内的一位律师,40来岁,业务收入已经到顶峰,一年几百万收入,可惜英年早逝,听说是癌症,我没有见过这位律师,但我听说过他的一些工作情况,实际上,我觉得他很疲惫。精神上的疲惫还表现于,律师的痛苦在于怀抱理想,却找不到精神上的家园,一心要为法治进步服务,一心要做法治私权的支柱,而做的一些事情却见不得人,甚至有可能破坏法治。“暗室亏心,神目如电”,所以,有的律师精神压力也大。论语上的一句话,说得很贴切,像这类的人“累累若丧家之狗”。
实际上,空虚、焦虑、疲惫是能够大致概括目前行业中的很多律师的生存状态,一个事务所中,这三种状态的人都有,甚至一个人同时呈现上述的两种或三种状态。但我觉得,如果做律师做成这种状态了,那这个行业也没什么意思了。即便做这个职业能够赚钱,能够收获名声,如果做成这个状态了,那就还不如去摆个麻辣烫摊子算了。
我一直认为,律师应该是一种“士”。古之四民,士农工商,士为首。这代表了当时的一种价值取向。《左传》说,“士者事也,言能理庶事也”。意思是说,士就是那些从事具体事务的管理者。春秋时期,社会阶级阶层发生了分化,一批独立知识分子受雇佣或聘用在各个诸侯王国的外交、民政、司法、军事领域内担任专业职务,他们思想意识各异,或皈依儒家,或是法家信徒,或推崇墨家,或精研辩术。但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谓—— “士”。孔子也说,“推十合一为士”孔子认为,有演绎和归纳能力的人就可以称为士。刘向在《说苑·修文》中说,“辨然否,通古今之道,谓之士。”刘向的定义更具体,他认为,掌握事物的发展规律,清楚历史兴替的人,才算得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