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鲁:有些事情从邓玉娇那个案件谈起比较好,在邓玉娇的案件报道当中,我是站在媒体的对立面的,为什么呢?我认为邓玉娇在法律的角度免予处罚是过轻的。我在的博客上面都会有跟媒体很多人进行较量,最后我认可他这个观点。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东西,你要想一个问题,邓玉娇的案件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会怎么样呢?有可能判死刑的。只有在完全法治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的。鸡蛋和石头相撞的时候,你不可能让他们公平竞争,不可能的。媒体有一些理性的声音在里面,这个是很重要的。李刚的案件当中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这个案件很不乐观。有媒体的介入,最后才能够达成一个和谐、平衡。在目前这个时代里面,应该更加强调媒体的转型。躲猫猫等一系列的事件,后面有可能有更多的刑事诉讼的案件,媒体曝光把你们这个辖区的个案曝露出来,才能推动社会法治建设的进步。
傅剑锋:我比较认同你对邓玉娇个案的判断,我有一个观点邓玉娇的案最后不是法律的胜利,是法律之外的胜利。说到李刚案,一方面王律师肯定了媒体目前的监督,但是另外一方面非常忧患的东西,大家都没有注意。李刚案所有的传播都是基于一句话“我爸是李刚”,这句话是什么情况下说出来的,这个很重要。我搜了一个,最少有三个版本,但是哪一个是真的呢?没有人去调查。李刚案我认为如果没有媒体的推动的话,可能会被隐瞒。如果媒体顺应民间的情绪,没有理性的思考的话,可能也会走偏。所以法治要律师和媒体来共同来推动。
嘉宾提问:有一个这样的问题,媒体确实是无冕之王,作用切实很大,在上海、广州曾经有几个案例我利用当事人的身份跟他们合作过,我这里面引申一个请教王律师的问题。在律师和媒体的互动当中,特别是一些没有得到结案的案件,这时候律师提供相关素材的时候要把握哪几个关键点呢?就这个问题。
王思鲁:等一下我再回答你这个问题。我先讲一下你讲这个事情相关的情况。我觉得你不能完全停留在法律层面的理解,安全、合理这两个也是很重要的。
没有生效判决的案件媒体是不能介入的,另外律师将材料提供给他人,怎么规避这个风险呢?关键是两方面。第一方面是最主要的,他拿到这个材料是不是真实的,是不是弄虚作假的材料,这是第一个很重要的。第二个你这个材料拿出去以后,有没有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如果曝光出来以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站在你这边的,那也不行。我们跟媒体沟通里面的内容是真实的,正义站在我们这一边,曝光出来以后他们不敢拿法律来跟我们对抗,你要考虑安全和合理是很重要的。
傅剑锋: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再选择一个问题。
提问三:我今天听王律师说在石头跟鸡蛋之间他会站在鸡蛋那一边,我想问如果这一次让你当石头的辩护人,你做律师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那你怎么做?
傅剑锋:这个问题很尖锐。
王思鲁:我的案例在网络上都可以找到,两句话吧:第一句话,我很少站在石头这一边,因为石头太强势了,也不需要我。第二句话,如果我站在石头这边,我会跟他综合分析,如何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达成一个统一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