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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以个案促进公正推动法治:律师与媒体良性互动

  
  另外还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你跟媒体的结盟,你要考虑媒体本身的动向,广州的平面媒体始终走在全国的前沿,你要找到一些比较关注民生的媒体,而这些媒体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有两个版面是非常重要,一个是深度报道,一个是社论时评,关注民生的媒体大多来自这两个板块,而且,这两个板块里面的人,往往是媒体里面重量级的人。也就是说,找人不要找错了,这个也是很重要的。

  
  还有一个,作为律师,跟媒体有一个细节也是不同的,比如说某些案件媒体的介入是没有帮助的,你尽量让他不要介入,避免他介入。如果他介入的话,你要想办法进行危机公关。

  
  再举行一个例子,也是我亲办的案件。当事人是一个处级干部,反贪局在查其它案件的时候,无意中取得了他受贿的线索,结果就让他过来问话。但是抓他过来问话的时候手续不太完备,反贪局不是把他弄到看守所去,而是连续审两天,而且逼他做俯卧撑,还有就是要他吃迷幻药。

  
  图/盈科名家大讲堂现场图片

  
  三个月前,我作为律师界的代表去开会,我就提到了一个问题,职务犯罪的刑讯逼供现在是相当的严重,为什么呢?跳出这个话题谈一下。一般在双规期间,律师是无权介入的。但是,这个阶段取得的口供却是有效的。这个阶段安排审讯的人往往是25—35岁之间的,都是高校里面刚毕业不久的学生。这些人急功近利。对付这些人有其实有很多方法。抓住他们急于立功的心态,将案发的时间、地点、人物全部弄混,最后再翻供。那个案件,当时破了有大概七单行贿,检察院拿到那个口供之后就找行贿人。当事人的家属是在这种情况找到我的。他们要求我做无罪辩护。我说无罪辩护很难,但可以减轻罪刑。为什么呢?不是一个人行贿,是有七单,虽然总有被突破的,但是要全都突破比较难。

  
  后来他问我怎么处理这个事情?这个案件其实检察院有一个瑕疵,办案人员审讯的时候,为了证明审讯的合法性,做了录像。但是,录像里面有一个插曲,两天的时间里,审讯人员不断让当事人做俯卧撑。还有第二个是什么呢?检察院把这个人弄到看守所的时候做了一个假证。一份打印的审讯笔录足有14页,但竟是在一个小时内完成的。而且,当天也没有检察院到看守所讯问的提票。但是,即便对方存在重大瑕疵,但是,媒体介入只会火上浇油,让检察院背水一战,入罪的同时还要办成铁案。其实,有时候律师抓住这些瑕疵要用“流氓”手段。反贪局负责审讯的人比较年轻,他们说话口不遮拦,面对这个案件他们说了一句话,这个案件你们找到我们省的最高领导人都没有用,于是,我们就直接找到了他所说的领导,把相关材料呈递上去,包括这句“过问也没用”的话。最后,领导还真的过问这个案件了。

  
  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怕承担错案的责任,所以不肯无罪放人,局面还是僵持不下。检察院跟我们谈这个事情的时候首先是这么讲的,说有人反映律师找过证人。做刑辩的律师都很聪明的,我说你可以调查律师,你可以调查律师是否有行贿、也可以调查律师有没有找过证人。结果检察院后来向我道歉了。恐吓不了我,检察院说能否让当事人认罪,仅认定数万元的受贿金额,然后酌情不起诉。虽然这样对当事人利益也是一种损害,不过当事人一认,立马就可以获得自由。结果案件就这结了,当事人认了3万元之后,检察院也就“依约”把人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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