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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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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剑与天平: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省察》

王旭


【全文】
  

  一


  

  现任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法律系主任的马丁·洛克林(Martin Loughlin) 教授是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公法学界一位不陌生的学者。他的《公法与政治理论》中译本21世纪初(200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即面世,其以清晰的分析性框架有力地处理了“作为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式”的公法内在的知识脉络,给我们描绘了一幅从政治学角度定义和了解公法的知识地图。如果说《公法与政治理论》还更多是集中在一般性研究框架的处理,或者说是一种“元研究”(meta study),即对研究话题作二阶之审查,那么学兄兼挚友高秦伟副教授以流畅、优雅之文笔翻译的洛克林2000年的力作《剑与天平:法律与政治关系的省察》(以下简称《剑与天平》)则更加集中的深入到两个关键词的思想史脉络中去揭示两种人类社会的现象:法律与政治活动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繁复关系,而这种关键词式的研究,意图连接语词与思想史的研究方法(还可以从其另一本大作“the ideal of public law”中领略),则让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作为表象世界的语言符号,其实背后连接着那么广阔的思想空间与生存空间,发掘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在智识层面清理人类社会,这一特定的组织体,其自身的存在方式与状态。如果对应于现实实践之演进,则又足以让我们警醒特定时代对于法律与政治关系的处理是否恰切。


  

  同为英国人的伟大哲学家以赛亚·柏林曾言:狐狸知道很多事情,但刺猬只知道一件大事。以此隐喻两种不同的哲学思考路径。很显然,洛克林教授的关键词式的思考属于一种“刺猬的思考方式”,在纷繁复杂的人类规范性活动中抓住两个本质上高度相关的观念:法律与政治,来揭示人类何以形成一种规范性的社会秩序,而没有在自利与冲突之中消失于某个洪荒时代。法律是一种规范体系,不管它具体呈现为习惯,命令还是权利;政治则是一种指向支配与服从的实践形式。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无论是在实践层面,还是在思考层面,在洛克林看来,以往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思与呈现。在著作的开篇,他即指出,对待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有两种简单化的倾向:要么认为法律实践是道德实践的一部分,与斗争、权力、压迫等政治符号没有关系;要么认为法律实践干脆是政治实践的一部分,不过是政治权力的一种表达方式(当然,洛克林可能在这里没有注意凯尔森的进路)。很显然,洛克林认为,这些都是一种“自然主义的谬误”,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绝非如此简单,可以简单还原为一个命题。而他的工作就是要展示出它们之间的复杂。这种复杂在他分析式的研究方法运用之下则显得逐渐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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