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2011年修订版)

  
  
  
  
  
  
  
  
  
  
  
  
  
  
  
  
  
  
  

  

  
食宿交通费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康复治疗费

  

  
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辅助器具费

  

  
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工伤复发的费用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工伤康复

  
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且伤残程度较重的工伤职工,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也可列入工伤康复对象范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不再进行康复对象确认。

  
《陕西省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

  


  
  ⑴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⑵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