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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应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公开的桥头堡

法庭应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公开的桥头堡


李涛


【全文】
  
  全国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2010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点明了2011年全国政法工作的重点和要点,那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动政法事业全面发展进步。我认为基层人民法庭应成为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排头兵,应成为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公开的桥头堡。

  
  基层人民法庭在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处于一线,与人民距离更近,与群众联系更多。人民群众更容易从基层人民法庭的实际工作中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公平与正义。更容易从基层人民法庭享受到新时期司法改革的丰硕成果。基层人法庭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大有作为。

  
  人民进法庭作为作为法院的派出机构有其自身天生优势。

  
  一、人民法庭相对整个法院来说其辖区较小,较为灵活,这就便于其根据自身及辖区情况采取较为灵活的形式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比如(1)丰富开庭形式:在庄园肃穆审判庭开庭为常态的同时,可以把庭开到田间去,开到村庄院落去,开到厂矿企业去,开到事发现场去。这样的开庭形式相对在庄严肃穆的审判庭开庭,人民群众更容易接受,更能感受司法的公正与公平。(2)征求旁听人员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在审判中加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加大当庭宣判率、适当引入陪审团制度等等都可以让人民群众更深层次感知法司的公正来自那里,其公正是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让公平、公正不再是纸上的文章而成为民民群众看得到摸的着的东西,从而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从这点上来讲基层人民法庭可以成为人民感受司法公正的新亮点。

  
  二、利用基层人民法庭人脉的纵深构建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将司法化解社会予盾、提升法制观念的阵地前移。比如(1)将诉讼、执行、法律宣传等法庭职能工作与辖区校园、厂矿企业、社区村组司法服务对接,让他们一方面亨受到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感受司法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实惠,另一方面也让他们成为法制宣传的义务兵;(2)开展法官驻村或包村化解予盾,这一方面可以大大提升法官对案件的知悉度从而更大程度上的实现实体正义,而实体的正义往往是人民群众最为观注也是人民评价司法是否公正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也大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可谓好处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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