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政策有所变化,一是“经适房”规定了面积上限,严格了买者资格审查;二是“保障性住房”的提倡重点从经适房转向了廉租房。一些城市开始标榜自己完成了多少廉租房,而经适房却盖得甚少。但是,多数城市仍然是热衷于盖经适房,同时却热衷于“宣传”廉租房,甚至出现一些廉租房小区尚未开建已报“竣工”、以廉租房规划索取财政补助却挪作他用等怪事。
而与此同时,开始受到限制的“经济适用房”却越来越向官员倾斜。在平民购房资格严格化(这是好事)的同时,“公务员经适房”(或曰“集资房”、“单位自建经适房”、“定向开发”住宅、单位“团购”房等等)这两年却空前地泛滥起来。从北京到各省,与旧时“宿舍大院”景观迥异、价廉质优、房大地段佳的“公务员经济适用房小区”或老百姓所说的“官员小区”遍地开花。无论何种名目,大都是内定的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拍”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极低的价格让机关“团购”,再按官阶分给“公仆”。就在10月底保障房投资只完成20%多的新闻出镜不久,东北某些“单位”已经把“集资房”盖到了海南三亚。而笔者认识的一位在某省会供职的朋友,官仅副处,本分老实,原有不错的住宅,今年初被告知“单位”又有便宜房,按级别他可再“购”270平方米。他选了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两套,多出的10平方米他老老实实地按商品房付了差价。“要是别人也就马虎过去了”。已有住房再要两套何用?他说和别人一样,都是打算出租的。
无怪乎有学者称:“如今老百姓的住房的确是商品化了,想住房吗?拿钱来!父母把终生的积蓄给子女买房;父母没有能力的,年轻人身负银行巨债,成了‘房奴’。买房成了老百姓最沉重的负担。而官员呢?‘计划经济的最后晚餐’永远吃不完!”这位学者在北京某“公务员经适房”小区计算出,一名局级干部若在该处“买”一套房子,即便在把原有“房改时已达标住房”无偿退还的情况下,他仍可获得252万元的差价。这已经是多少套廉租房的价值!如果原房不退(经常如此),所得就更不用说了。
在未来将开征物业税的情况下,这种“官员廉价豪宅”的存在还将带来极大的税制扭曲和不公。因为在以物业价值为计征标准的条件下,“廉价豪宅”极有可能成为避税豪宅,所谓“集资房”之类的产权模糊性也有可能成为避税借口。果真如此的话,原来作为重大公平措施之一设计的物业税将因官员大量避税而被扭曲为权贵对民间的横征暴敛,而官员的一次性特权将发展成为永久性的寻租之具,“计划经济的最后晚餐”不仅吃不完,权贵资本主义的盛宴也终无了日。其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