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
何家弘
【摘要】 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是指司法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的根据和尺度,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刑事证据的采纳标准包括关联性标准、客观性标准和合法性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证据采纳标准的补充。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采用了“区别对待说”。采信标准包括真实性标准、充分性标准和证明标准,我国刑诉法关于证明标准问题规定较为抽象,建议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明确为五个级别加以适用。
【关键词】刑事证据;采纳标准;采信标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全文】
证明标准是当前我国证据法学理论中备受关注而且众说纷纭的一个问题,也是司法证明实践中迫切需要统一认识和做法的一个问题。不过,人们在讨论证明标准的问题时,往往忽视了另外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即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实际上,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证明标准的研究对象是证明活动,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应达到的程度;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的研究对象是证据,是司法人员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的根据和尺度。就具体的诉讼活动来说,研究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比研究证明标准具有更加实际的操作层面上的意义。在刑事诉讼中,明确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不仅对法官的认证活动很有指导意义,而且对控辩双方的取证、举证、质证活动也很有指导意义。
一、采纳标准与采信标准的概念
证据的采纳和采信是目前我国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经常混用和替用的两个概念。但是从诉讼过程和审查证据的需要来说,我们确有区分这两个概念的必要。采纳的核心是“纳”,即作为审查对象的证据是否具备法定的证据能力或证据资格,能否获准进入诉讼程序;采信的关键是“信”,即获准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及其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用通俗的话说,采纳解决的是证据能否“进门”的问题,采信解决的是证据能否作为定案根据的问题。
无论是采纳证据还是采信证据,都要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但是二者的审查方式和要求有所不同。就审查的方式来说,证据的采纳主要是对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而证据的采信既包括对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也包括对一组证据乃至全案证据的审查判断。就审查过程来说,采纳是对证据的初步审查,采信是对证据的深入审查;因此,采纳是采信的基础,采信是采纳的延续。就审查结果而言,没有被采纳的证据当然谈不上采信,但是采纳了的证据也不一定都被采信。换言之,被采纳的证据不一定都能成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