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管理,法律服务新起点
张绍明
【全文】
法律风险管理已成为很热、很火的课题。中国已经举办四次法律风险管理论坛,台湾有法律风险管理学会,北大也有法律风险管理研究院。有关法律风险的书籍也不断面世,这个课题太大,大得我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人们说“一滴水看见世界”,这个世界时什么样子?
一
防范法律风险是很古老的话题,公司请法律顾问干什么,为的就是防范法律风险。
2006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颁布后,各省市国资委、央企、银监会、保监会相继颁布了地方和行业风险管理文件,法律风险作为企业风险最重要的一部分,开始引起极大重视,法律服务市场开始形成。
2009年,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2010年4月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了法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
2010年,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所所长叶晓华:对于拟上市企业来说,非常有必要在启动IPO之前,先行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这是因为IPO将极大地改变了企业的内外部法律环境,大量增加、诱发和放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IPO未动 法律风险管理先行。
起码我们看到上市、国企、国资委对法律风险管理提出了需求,法律风险该如何管理呢?
二
尽管有一个《法律风险管理》国家标准,但那只是目标,并没有步骤和方法。
我们学习民法、
公司法、
劳动法、
合同法、
证券法、税法等等,唯独没有法律风险管理课程。这门课程太难,几乎包括所有法学学科类别。但企业需要的就是这种万金油式的通才,特别是中小企业,不可能请一个
劳动法法律顾问,有去请一个
合同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