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海市实行的私车牌照拍卖是否限制公民合法权益、违反法治精神
“衣食住行”是民生的四个重要方面。上海市已经或正在进入汽车社会,机动车能否顺利登记关系到民众的出行,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
在现代社会,可以说,驾车出行是公民的基本权益,是公民自由的一部分。控制机动车号牌发放不可避免地侵害了公民权益。当然,自由不是没有边界的,而且是可以由权利人主动放弃的;关键是程序,程序!
法治国家各级政府的权力不能没有边界。毋庸讳言,从权力约束的角度,上海的车牌拍卖与北京的摇号上牌都是公权(或称行政权力)干涉私权的典型事例;这种干涉可能是合法的(假如政策的出台经过了正当程序、符合现行法律),也可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刚才看到一篇文章说,在日本东京,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难度不亚于修改
宪法。这句话一针见血,也就是(无论上海拍牌还是北京摇号)问题的症结所在。笔者就不必引申了,真正的法律人必定会心一笑。
此外,有必要指出,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基本国情。个别国家曾经实行车牌拍卖制度不能成为上海市实行该制度亦属合法的理由,何况上海市实行的车牌拍卖制度本身与国外的制度未必相同。
二、车牌拍卖制度虽有良好的初衷,但目前是否还具有合理性值得商榷
通过车牌拍卖缓解上海交通拥堵,其主要的逻辑前提应该是车牌拍卖可以有效遏制机动车数量增加。但这个前提是否成立,需要科学、严谨的定量论证。公众需要了解:若不实行车牌拍卖,上海交通可能是什么状况,机动车数量增加幅度如何?实施车牌拍卖后,又是怎样的情况?车牌拍卖与上海市民购买机动车、异地上牌之间分别有何关联?异地上牌的机动车在上下班高峰期间不能上高架,是否意味着该时段内地面道路更为拥堵?在机动车总量不变且均有出行需求的情况下,异地上牌机动车因在高峰时段不能上高架、造成地面拥堵,是否会延伸为高架的拥堵,从而抵销了限行措施的效果?
实际上,上述前提很可能已沦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假设。
关于上海拍牌的合理性,本人在日前有关提案中有详细论述,此处只列要点:
1、车牌拍卖制度是否违反国家现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