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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证

  
  政府控币,是收握权,留用权。币主即无管责,又可随用、增息。

  
  政府控币,是集管,且能力强,就像深宅,红杏难出墙。

  
  个人、单位控币,是散管,且能力弱,就像小院,红杏易出墙。

  
  今后,无论何币,家不存,身不带,单位不放,形成“空城”,以使非分之想者绝望。

  
  第八节 数字币

  
  为便于交换,常以筹抵物。既是筹,则多种,如牲畜、工具、贝壳、金属、字据,甚至是承诺。只要双方认可,无非筹的物品或形式。

  
  某筹,以诚信为前提,否则,皆可“赖账”。因其具有局限性,即张三、李四认,但王五不认。为消诚信危机,统一认知度,须推行制式筹——货币。

  
  币是交易媒介、支付手段、财储特式、价值尺度、数量信息。既如此,币当是既定数字。纸币,是数字预置于纸面。

  
  纸币的关键,非材质、图案优劣,更非形体大小,而是数字。如额大,体小也无人厌;如枚多,貌丑也招人爱。既是数字起作用,则只以数字的形式发薪、拨款、交换,即全面推行数字化货币(简称数币)。

  
  今后交易,为转账模式,故实体币已无存在意义。公私拥有、照样发挥作用的,是账本上的特定数字。

  
  数字,形可大小,颜可多样,用权无姓氏之分。人每天遇数字,即使未上学者,也不陌生,世上无比其更简易、廉价、易书写、用途广者。

  
  数币,扯不断,烧不烂,虫不吃,羊不啃,无腐蚀,不怕雷击雨打,且无新旧之分。

  
  有人以为,囊中有钱,才是富象、当家作主。突然空空,难免失落。为顺应花钱习惯、免去“囊中羞涩”的“尴尬”,且以票当币。签一张支票,等于大批造币,岂非大权在握、当家作主?况且,取消实体币,非取消货币,而是其另类存在形式,不必忧心忡忡。

  
  由于财证机制的特性,还可这样理解:币由财证机构和公私同掌。脱离一方,所掌为“半币”,而“半币”无效。如古兵符,须二合一。

  
  财证机构具有保管、审查、移币权,币主具有用额、次、时的决策权。造成各掌二分之一之权,无全权的机制。

  
  在网络日趋成熟、普及的前提下,既使无数币,各界也寻求适于本行的币式,如“电子币”等。它们虽未冠数币之名,但实为“数币”。这些“币”虽可用,但无法定特性,故用时,还需倒换法定币,而这可增本可省略的成本和程序。

  
  第九节数币的制约机理

  
  数币“制作”,即无需森严的工厂,又无需复杂的印技。既如此,则有人担心、尤其是财证职员作弊。事实上,只有政府“钦定”并掌控的数字,才是币。墙贴、屏显、脱口而出之数,皆非币。财证职员虽接触数币,但无权动用。如妄为,等于自备案!

  
  任何事物,不会无故而生。如财证是信息“爆炸”时代的产物,数币则是财证时代的产物。高科技和新的财产增减模式,及政府控币之措,为推行数币创造了先机。

  
  人民币、美元,制作之精,防伪手段之高,令人叹为观止,但仍可伪造。故防伪关键,非制作的繁简,而是制约机制。不能限用,则难防。如贝壳(古币),可随意捡,童子可捡一堆,(此系废贝币之因)。实施财证,既不能无根而增,又不能无据而减,并有量化的震慑。只要量化,谁敢胡作非为?不怕闹的欢,就怕拉清单。

  
  支票易仿,数字开口成串,但不能滥用。这由政府参与财产增减的先决条件所决定。非如此,数字无论何等娇艳,也只是字,而非“佳人”。只要会写,便可行使“写权”,且不必到滩涂,可在被窝进行。人竞相朝写幕录,积累大数字,皆成“印象富豪”。使用数币,便是疯与呆的闹剧。

  
  有政权,才能发行货币。政权丧失,其币即废。由此可见,币凝国权。

  
  政府可控的用币活动,是权的直赋,反之,是间赋。直赋,是“亲动”,全合本意。间赋,是人替代,有时合本意,有时合他意。

  
  纸币,对于掌握者,是预付之权,无需任何仪式,便得,并可二次性转移。再得者,等于“接力”。

  
  权为意志,该鲜活、主动、程式化,若强行固化,必成“僵尸”。如古令箭,敌我皆可用。为防敌获,会采取直发(熟知受者)、严管、召回、换类、控量等措施。币无此类措施,而是广泛、大量抛洒,从此不再掌管,何人、何时、怎用,不闻不问。造成国权任由他人掌用,政府反不能掌用的局面。既如此,出问题易理解,不出问题反难理解。

  
  风,可使币落于花坪,或陷于泥障。人,可将币大量久藏、毁灭,造成资金紧缺,或大量抛出,造成通货膨胀。而这等于权的“随意处置”,或“廉价处理”。  币,公私正常用,是享受国权;秘密交易者用,是滥用国权;随意损、改,是亵渎国权;犯罪分子用,是盗用国权;反动势力用,是出卖国权。如币是财产之证、交易之便,那么违法犯罪者掌用,是为敌做证、提供方便,虽初衷非此,但事实如此!

  
  纸币制作属模式化,用法却属非模式化。故政府只初控或宏控(币的设计、制作、发行、银行的干预等),再次或微控,便显得薄弱或丧失。

  
  数币与传统币的制作、使用理念截然相反,属半模式化制作,全模式化使用。故不能私、密用。授权,需分是非、划敌友。有权用,临时授权,一旦发挥作用,立即入“库”(财证机构二次性掌握)。出此“库”,入彼“库”,“库库”相连。未在“库”,便非币,而是分文不值的纯信息。用币一次,授权一次,否则,即使拥有亿万,也休想动一豪。这样,就充分体现国权的鲜活、自主、威严、合理、即时、准确性。

  
  数币的国权行使,附于财证职员转账的过程。职员之权,是政府特赋。未授权者,欲义务工作,也属妄想。

  
  旅行中,数字储于脑,载体随人或运具移动,二者两分,并不具币之实。发生交易,数字临时固化(签支票),并由财证机构审查、协转、储存,才具币之实。忘数字,可查,丢载体,可补,这是数币与传统币的本质区别。

  
  数币是印象,故无人抢,谁会为它而开颅?即使颅开,除脑质外,即无金,又无银,更无数字。即使数字、载体全被抢,但抢不去用权。无用权,便属垃圾。如歹徒强迫财证职员为其账户增数,便成公开罪证。即使职员不报案,也成“心病”,因其下班或调离,替者可知。行者,从此不拾钱,“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有人毁数币,也不能。能毁自家之数,无法毁财证机构之数。因双方所握互证才有效,否则互为“影”。故任何方之毁,只毁“影”,未毁“形”。即使人被水冲,但冲不走印象和权益,一息尚存,便可继用己币。

  
  无论何币,皆为方便。过方便,往往是安全隐患,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使用数币,需程序化进行。而程序是赋权仪式,而仪式是获权难度,而难度是安全保障。

  
  实行数币,便出现前所未有的局面。即明是大量币,却可大意处置,越大意越安全,应得者越易得,不应得者越得不到。而实体币,有人挖空心思去争,且能争得;绞尽脑汁保存,却不能妥管。两者对比,何其鲜明。这是政府为公民打造的无形保险柜,是给侵财者出的天大难题!

  
  第十节 数币载体

  
  数币,应有载体,才具实用意义。如购物时不能仅凭读数,就是付款,须有实凭。即把数币具像化,才看的见,收的到,储存的了。

  
  无财产增减,账本是数币的永久载体。有财产增减,支票是数币(交易额)的临时载体。

  
  第十一节币流模式巨变

  
  新币流,通常为双线运行,即机械信息和人工信息分流。

  
  机械信息,是波流,借空间或导线传输。

  
  波导数字,无论多大多远,其成本、用时,几乎等同,且微敲键盘,便完成。

  
  人工信息,是物流,由人或运具传输。

  
  支票无论载额大小,是否填写,几乎等重,故运费也等同。

  
  今后税收,只删改账本的数字。非规律性财政拨款,用微机下达增数指令。规律性收支及公职之酬,设自动生成模式。省略实体币的聚拢、清点、辩伪、发放、领取、储运、警卫等程序。

  
  第十二节数币职能微变

  
  每国及历史阶段,因政治、审美之需,币的图案各异。因数币无形,故不能承载图案信息。

  
  为免上弊,纯纪念意义的有型币,仍限量发行、流通。但序号、持有人,须准确记载,以防假冒、私密交易、传承无序。

  
  第七章财管新体系

  
  第一节 财证目的

  
  财证,是用法力规范公私财产增减,以阻止非法财产的获取、存储、使用。

  
  第二节 财证职责

  
  财证机构为公私记、转账;收缴费、税,没收非法财产;审核、公示财产及其增减活动,为公私赋予财权;发现犯罪,移送执法机关。

  
  第三节 财证限制

  
  财证,为大管,但非全管。生产规模、产品定价、人员任免、项目增删、工资定额、资源配置、薪奖发放、税率制定、物资征收等,皆非决策或参与内容。

  
  第四节财证项

  
  1、财权认证

  
  财的归属,关系国计民生,故应严肃对待,既非婚礼般隆重,也非儿戏般简易。

  
  财权认证,是第一认证,其它认证,皆为此服务。

  
  2、参与认证

  
  参与认证,利于专职机构审查,一旦发生事件或存潜在危险,可顺藤摸瓜。如出售物,所经批发商、零售商、用户等,极易清查。另外,还能证明其它权利与义务,如未购车,则无丢失或认领。

  
  3、关系认证

  
  以往的财产增减关系,公开与否,无明文规定,故多人有意或无意隐瞒。

  
  今后财产变更,无论增减、至亲陌生、要员百姓、南人北客,皆须证明。

  
  确认关系,可审查财产增减是否、该否、何背景下发生。

  
  4、次数认证

  
  无分量,则无总量。有人非法得财,可假以赢利。故增减次数,须准确记载,从而使非法增财,无以假以。

  
  5、种类认证

  
  种类对家庭,有时不重要。但对预防或证明犯罪,却极为重要。购物,应为所需,如饮食经营者,不能购毒药。

  
  6、总量认证

  
  财产无量化,即可掩非法财产增加,又可掩合法财产非法减少。故公私财产,皆须量化。

  
  7、类型认证,

  
  确认财产增减类型,可防挂赠送、奖励、赞助之幌,行贪污、私分、行贿之实。

  
  类型如下:

  
  (1)纯增型

  
  孽息、升值、种植、养殖、采、猎、创作等。

  
  (2)、纯减型

  
  丢失、贬值、耗损、毁坏等。

  
  (3)交换型

  
  A币物交换。多数、大额交易采取的无限类。

  
  B物物交换。少数、小额交易采取的有限类。

  
  8、资格认证

  
  一般情况下,公民有财产增减资格(简称资格),任何人不得剥夺。

  
  已决犯的资格,被部分剥夺,即只在羁押地低消费。资格的全恢复,是刑期完毕。

  
  非法组织、来历不明者,须剥夺资格,使其丧失物质基础。

  
  无购买力者,将被剥夺资格,以防骗案、赖账现象发生。购买生活必需品,允许小额透支。

  
  为保障对外贸易,应审批外国人的临时资格。

  
  9、来源去向认证

  
  凡财,皆有来源去向。一般来源是减者,去向是增者,特殊时是自然界。

  
  来源去向,瞬息万变,如不及标,过后无法或难以考证。再则,来去不清,增减性质不明。故须全力以赴,寻源觅向。

  
  10、时间认证

  
  以往记时,习惯为日,过于粗略。随生活节奏加快,时间的影响越来越大,故对记时和计时,要求更高。传递财信,需用信息器械,而其自动记时,并精确到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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