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本大陆架划界背后的目的
目前,东海油气田的开发涉及的是大陆架的矿物资源,而非专属经济区的生物资源。日方自知在大陆架制度方面缺乏理论并处于不利状态,所以有意混淆大陆架制度和专属经济区两种制度的区别,意在改变问题的性质和实质,并通过媒体欺骗民众,指责中国侵犯了根据所谓中间线原则享有的“专属经济区”利益。强争油气资源,进而提出领土主权。
第一,投棋布子,构筑阻碍中国海军突破第一岛链的封锁线。日本的外交如同下棋子,在几个看似布不相连的动作的背后,实际上往往隐藏着重要的目的。近几年来日本加强了对钓鱼岛的控制,在东海挑起争端都是为了遏止中国影响力突破近海。
第二,以合作求划界,谋求在东海利益的最大化。可以说日本以一开始并没把能源放在第一位,而是将战略利益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并暴露领土野心。
三、争端解决的可行性办法
在国家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下,国与国之间的领海划界本就十分复杂,加之中日之间固有的历史情结和现实利益的压力,使得解决东海划界问题更趋艰难。领土主权的不可割舍固然是一个方面,丰富的油气资源和经济上的考虑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目前来看解决问题的途径不外乎以下几种。
(一)借鉴国际判例
1969年北海大陆架案使公平原则在大陆架划界中取得显着地位。在荷兰和丹麦诉联邦德国的北海大陆架案中,国际法院认为,可以从《杜鲁门声明》中引申出一个原则即公平原则。[9]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通过谈判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适用公平原则的方式是应使每一个当事国都尽可能得到“构成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的大陆架的一切部分而不侵犯另一当事国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同时考虑其他具体的地理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划界效果。北海大陆架案是通过国际司法程序解决的第一个大陆架划界案,在此案中,国际法院提出的根据公平原则考虑一切有关情况通过协议解决的观念,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得到多次肯定与支持。[10]因此说明,在关于东海大陆架划界的问题上中日双方仍需要进一步就如何实现公平合理的划界进行协商,必要时可能双方都需要有所让步。
(二)借鉴英阿之间的联合声明
英国与阿根廷就马尔维纳斯群岛问题达成的《关于在西南大西洋合作进行近海活动的联合声明》也可以供中日双方参考。比如有学者提出的“双方可将冲绳海槽中轴线与距离日本海岸200海里之间的区域划为合作区”,具体再细分为若干小区,“每个小区适用不同的管理和开发制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