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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法角度看中日东海争端

从国际法角度看中日东海争端


秦洪涛


【摘要】本文从近期中日东海资源之争切入,结合国际法上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划界规定,对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中日双方的立场进行分析阐述。进而对日本主张所谓的中间线原则进行深层次分析,并详细透视法理,揭露日本背后的领土野心,最后,提出一些可供双方参考的解决途径,希望能对解决目前中日两国的僵局特别是东海问题及钓鱼岛问题产生良好的作用。中日之间的东海大陆架之争由来己久,由于东海大陆架事关两国的核心战略利益,而两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与主张截然不同,可以想象,两国很难就这一问题取得一致。但是,久拖不决只会令问题更加复杂,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所规定的时限,两国尤其是中国怕失去主张权利的机会。在此情况下,全面理解国际法规则,并在处理争端中,乃至在可能的国际诉讼中,正确的运用规则,就成为当务之急。本着这一指导思想,本文亦在对有关大陆架划界的国际法角度进行分析,重点强调对有关司法实践的把握,从中归纳了对这方面国际法规则的一系列的规律性认识,特别是对其中能够支持中国在东海大陆架争端中所持立场的几点规律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中日关系;东海争端;春晓油田;大陆架
【全文】
  
  一、 中日东海争端的由来和法理分歧

  
  (一)东海争端的由来

  
  丰富的油气资源是导致争端的直接导火索,1969年,美国海洋学家埃默里等人所着的东海和黄海的地质构造和水文特征一文发表。文中提出在东海存在着世界上最有希望的尚未勘探的海底石油资源,这对资源短缺的岛国日本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获得通过。到1984年12月9日,公约规定的签字截止日期时有159个国家和实体签了字。我国政府也签署了该公约。公约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力量逐步壮大的背景下出台的,力图在占世界面积2/3的海洋建立一套全新的法律制度,客观上维护了第三世界国家的权益,也符合我国的国家利益。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可能给我国造成一定的困难。比如,公约规定了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但由于东海海域不足400海里,所以中日双方所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就必然会出现部分重叠。加之我国一直主张东海大陆架作为我国领土的自然延伸,向东一直到达冲绳海槽,不受200海里之限,中日之间不共有大陆架。而日方却主张与中方共有东海大陆架,主张按等距离中间线原则与我国划分东海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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