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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西部地区共同但有区别的环境保护责任

  
  (二)不适当的人为活动引发自然灾害加剧环境破坏
  
  我国西部由于地质和地形条件非常复杂,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地区。研究表明:极高风险区的县(市)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0.28%;高风险区的县(市)占西部国土面积的6.71;中低风险的796个县(市)占西部国土面积的93.01%。[12]事实上,西部地区历来都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如土地的沙漠化、干旱、地震、泥石流、滑坡、水涝等。除了地质构造、演变,以及气候的改变这些客观因素之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活动、尤其是不适当的生产活动所致,典型的如工业污染和掠夺式地开采。而且越是贫困的地方自然灾害就越频繁,从而导致人们的贫困,为了脱困,人们又不得不向自然“索取”,陷入恶性循环中。
  
  全国土壤侵蚀面积为49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1.6%,其中有410万平方公里分布在西部,占全国总侵蚀面积的83.3%,西部地区土壤侵蚀面积占其国土面积的比重高达60.56%。[13]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国水土流失面积总共为356万平方公里,其中西部地区就占了80%;在全国26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荒漠化面积中,西部地区占到了90%以上。[14]对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和新疆4个省(区) 共53个县(旗)的卫星遥感调查表明,1986-1996年的10年间刨草毁林现象十分严重,共开垦土地174.0万hm ,而现在保留耕地面积仅有88.4万hm ,占开垦总面积的50.8%。[15]撂荒或者反复开垦加速了土地沙化速度,为90年代的沙尘暴发展形成了新的沙源区,加大了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据1994—1996年全国沙漠化普查资料和土地沙漠化的成因分析,由于风力推动沙丘迁移而导致的沙漠化土地面积仅占5.5%,其余 94.5%全是由于人为的活动所造成的,其中过度垦殖造成的沙漠化扩展占到了25.4 %,由超载放牧所占比例为28.3%,水资源开发所占比例为8.3%,开矿筑路所占比例为0.7%。[16]而在曾经十分著名的铜都——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国土面积1858.7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1273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68.5%。[17]在这里就十分显著地看到人的行为所招致的恶果。东川的铜矿开采有两千年之久,长期的伐树冶炼,使森林覆盖率不到10%,生态严重恶化,致使山区十年有九旱,河谷区有雨便成灾,每年各支流注入小江的泥沙达4000万吨,注入金沙江的达600万吨。[18]该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为零,现在已经无宜耕荒地。[19]
  
  然而,同样令人担忧的还有这种人为因素的影响势头在加剧,并且自然生态恶化在个别地方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据有可比资料的青海、陕西、宁夏和内蒙古统计,1999 年因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土地破坏面积比 1986 年增加了 1.2 倍。[20]
  
  (三)丰富的自然资源与低生产能力的矛盾突出
  
  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是自然资源富集区,特别是能源、矿产、林草等资源在全国占有显著的优势,约占国土面积的71.7%,占全国草原资源的94%,占全国森林资源的51%,人均土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均高于全国水平,光热条件较好,有利于发展农、林、牧、果等种养植业及其加工业。而且油气煤等矿产资源丰富,如西部民族地区占全国煤炭资源的50%,占全国天然储量的46%,占全国有色金属矿储量的90%,占全国水能装机容量的73%。此外,特别是旅游资源丰富,因为西部民族地区有许多珍贵的历史遗存、人文景观、名胜景点和自然风光,有独特的民俗和风情,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条件。[21]据预测,未来中国东部地区60%的原材料要靠西部供给,50%的能源要靠西部输送。[22]这种预测至少表明在这些西部地区存在着巨大的资源潜力,有待开发利用,而且人们的脱困也有赖于此。然而,面对丰富的资源生产能力却显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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