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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刘韵:《秘密进入并更改他人电子邮件诈骗获刑十年》,http://big51xinhuanet1com/gate/big5/www1
gd1xinhuanet1com/newscenter/2006-04/12/content_67164621htm
参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b2b.toocle.com/detail--4621028.html
数据参见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参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http://b2b.toocle.com/detail--5184713.html
参见陈学宁:《盗、抢机动车犯罪的预防方法》,载《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山西分院学报》199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