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云
司马当
【全文】
——有感于合肥市中院评选全国优秀法院
尽管订了《人民法院报》,但我是极少看的。因为上面除了部分理论性文章外,其他“主旋律”文章没法看的,谁要是信了那些文章上的话,去相信法律、相信法院,非被撞得头破血流不可。而现在,连那些理论性的文章也没必要看了,因为法律明文规定的,法院都可以不依了,再搬出那些学理解释和一般学者扯谈,就更无一用了。
唯恐邮递员会把一些信件夹在报纸中投递,才一个星期翻一下原封未动的《人民法院报》。一个蓝色的标题怪引人注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拟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对象公示》,安徽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赫然列在其中。心想,连这样的法院都能当全国优秀法院,看来全国的法院都没什么好说的了。大家也就将就着瘸子里面选将军吧。
在2010年4月25日上海举办的第三届法院院长论坛上,合肥市中级法院院长许健一开始表现得很“懂政治”,他说“正确的政治方面是能动司法的适用前提,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的能动司法的着力点,不断解放思想是能动司法最大活力”。许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的能动司法”是什么东西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这个说法儿至少违背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会议上的讲话:“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就胡总书记的这段话理解,我以为各级党委应在宪法和法律为中心的圈子内活动,而不是许健院长所说的让司法“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去“能动”。
对许健院长的高论,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谢晖和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谢佑平提出了相反的观点。“法官是没有上司的,如果一定说法官有上司,法官的上司就是法律”。这是马克思对司法独立和司法本质的深刻论述。不知许健院长是否信奉马克思主义,他与马克思主义相反的“能动司法”论点是出于何种理论?
尽管许健院长的司法观念与马克思主义及中共十七大报告精神有些抵触,但风传他在合肥市中院的工作做得还是蛮不错的。据说曾创造了执行率和结案率双百分之百的光辉业迹。有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过一句狠话“对于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我历来是不相信的”。还有网友说,中国西南大旱时,应让中国统计局去抗旱,因为统计局里“水”最多。我不知道全世界有那一个国家的法院能做到执行、结案双百分之百,但我相信任何一个了解中国司法状况的人,都不会相信合肥市中院执行、结案双百分之百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