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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条例第32条 |
对公安机关送来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当由二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对其进行诊断。经诊断认为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将精神疾病患者接回,交给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诊断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公安机关通知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对无法通知到精神疾病 患者监护人、近亲属的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拒绝办理住院手续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办理,并由医疗机构在病历中记录。 |
杭州条例第29条 |
无规定 |
无锡条例第28条 |
医疗机构对公安部门送来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当由两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对其进行诊断。经诊断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公安部门通知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对无法通知到精神疾病患者监护人的或者监护人拒绝办理住院手续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先行代为办理,并由医疗机构在病历中记录。 |
武汉条例第32条 |
无规定 |
强制收治诊断程序与前面的强制送治程序是紧密衔接的。对于强制收治诊断程序,上海条例、北京条例和无锡条例进行了明确规定。首先,上海条例、北京条例和无锡条例都规定对公安机关送来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当由两名精神科医师对其进行诊断,北京条例和无锡条例进一步规定要求两名精神科医师都必须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上海条例则要求其中一名具有精神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相对来说,北京条例和无锡条例规定的程序更为严格。不过,是否要求一名或两名医师具备主治医师职称,应根据我国各地的精神病医院的医师配备情况来确定。其次,北京条例和无锡条例规定,只有经过诊断,医师认为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公安部门通知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办理住院手续;医师认为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将精神疾病患者接回,交给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上海条例则在强制收治程序的开端设置了一个紧急住院观察的诊断程序,先诊断如果需要住院观察,同时由医院通知监护人或近亲属。在实施紧急住院观察后的七十二小时内,作出诊断结论,再决定是否实施强制住院治疗。再次,北京条例和无锡条例都规定了公安机关在法定条件下可以代为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在病历中记录。
与此相对,宁波条例、杭州条例和武汉条例没有规定强制收治诊断程序,这是因为这三个条例在强制送治程序中前置了一个鉴定程序。公安机关在将(疑似)精神疾病患者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之前,要送到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其事发当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才将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实施强制住院治疗。换句话说,如果经过鉴定机构鉴定为精神疾病患者,则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以直接对其实施强制住院治疗。
2、强制住院治疗程序。
对于强制收治的(疑似)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进行日常的强制住院治疗,六部地方性法规本身并没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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