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合资实体的组织形式?股份公司、有限责任责任公司、合伙或有限合伙、利润共享或收入分配安排等,上述任何一种安排都可能需要考虑到税务、信息公开性及投资架构的灵活性等因素。
4、仅在一个国家设立合资公司还是在不同的国家各自设立公司?该公司可否是离岸公司?
5、合资公司的架构是否考虑合资各方及合资公司本身税务安排利益最大化?
6、合资公司是否成为合资安排的一方?
7、合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是否作为各方的退出策略?
九、会计
1、合资各方向合资公司的出资如何体现在财务报表?是否存在一方希望通过合并报表将合资公司纳入该方的财务报表?
2、合资公司将采用的财务政策?
一〇、合资公司股本
1、合资公司的授权股份及发行的股份额度?股份以哪一种货币标识?
2、是否发行具有不同权利的各类别股份(如优先分红类股票),同一类股票是否由多人持有等?
3、合资各方是否有义务认缴合资公司增发的股份,如果一方不能履行该义务的法律后果?
4、新发行的股票是按照各方出资比例认购还是某一方有优先认购权(行驶优先认购权将导致另一方的股本被稀释)?
一一、利润分配
1、合资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每年是否需要计提一定比例的利润,首次分红的额度是否进行限制等?
2、如何改变合资公司的分红政策?
3、是否存在税务及其他管制限制利润分配?合资各方是否有必要设立特殊架构用于利润分配?
一二、合资公司股东权益转让
1、合资公司股东权益转让是否有限制?为实质设立合资公司,是否需要在公司成立初始的一段时间内禁止转让权益?各方是否允许转让各自持有的一部分权益?
2、如果允许转让,其他方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3、如果权益转让该方其他集团公司或家族成员等,是否可以不受限于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4、转让的权益如何评估,按照市场价值、公平交易价值还是其他方法?是否可以通过第三方中立机构进行评估确定?